為了保證威海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威海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壹條 本章程適用於威海職業學院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威海職業學院高職(專科)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威海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2326
第四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威海市科技新城(初村北海)
第五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六條 辦學類型:威海職業學院是2000年10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壹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 學校品牌:學院是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示範基地;獲得全國國防教育特色學校、全省教育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第八條 辦學條件:學院占地2848畝,固定資產11.03億元,建築面積41.5萬平米。學校以“AAA景區”標準進行整體規劃和功能區建設,擁有標準化學生公寓15棟、學生食堂7個、校醫院1所,文體活動中心、遊泳館、大型體育場各1座。先後建成了威海市公***實訓中心、紅色大講堂、裝配式建築體驗館、3D打印中心、智慧制造中心、美麗鄉村研究院、汽車訓練基地、拓展訓練基地等。
第九條 學校發展目標定位:按照“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知行合壹”的要求,不斷完善“立足威海區域,服務國家戰略;產教深度融合,校企***贏合作;理論實訓壹體,實習就業聯動;人員分類管理,教師多崗多能;實用管用好用,教學科研並重; 壹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發展”的辦學理念,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激發學生全面發展的生機活力,助力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的成長。
第十條 學校專業定位:堅持以服務區域發展為己任,對接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戰略和威海市七大千億級重點支持的產業集群,面向海洋工程裝備、新壹代信息技術、先進裝備與智能制造等領域,緊貼區域產業結構,以優勢專業群對接優勢產業,在不斷強化機電、信息類專業的同時,建築、船舶、經管類專業取得了長足發展,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現有11個教學二級學院,開設60個普通高職教育專業,覆蓋裝備制造、智慧建造、電子信息、財經商貿、教育與體育等14個專業大類,形成“2+4+3”的結構優化、重點突出、內涵先進、資源***享、優勢凸顯的專業組群。學校堅定“職業教育是職業生成教育,而不是職業準備教育”的理念,強化“職業教育核心是職業”觀點,以類型教育的理念推動改革創新,“實訓導向、課崗融合、實境育人、分階遞進”的人才培養特色更加鮮明,學校綜合實力和壹批專業群居全國高職院校前列,辦學質量、教學水平、服務能力、國際聲譽大幅提升,人才供給質量顯著提高。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壹條 威海職業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高職(專科)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威海職業學院教務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十三條 威海職業學院紀檢監察室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2020年威海職業學院面向山東、黑龍江、吉林、河北、山西、河南、安徽、湖南、內蒙古、江西、青海、新疆、甘肅、遼寧、四川等十五個省(自治區)招收三年制高職(專科)生。各省(自治區)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實際公布的各省報考指南為準。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各省(自治區)的誌願設置及投檔原則實行遠程網上錄取。錄取工作由學校負責,接受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十六條 針對不同高考考生,錄取原則不同,具體如下:
壹、高職院校專項計劃
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對同批誌願進檔的春、夏季高考考生進行錄取,錄滿計劃數為止。
二、春季高考專科(高職)批
按專業類別對同批誌願進檔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技能成績高的考生。
三、夏季高考普通類提前批
按分數優先、遵循誌願原則,對同批誌願進檔的考生錄取,錄滿我院計劃數為止。若第壹誌願生源不足,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後續)誌願考生。
四、夏季高考普通類常規批
對未實行平行誌願的省(自治區),按照專業誌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錄取。對實行平行誌願的省(自治區),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專業誌願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滿我院計劃數為止。若上線第壹誌願生源不足,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後續)誌願考生。
五、夏季高考藝術類專科批
1. 美術類考生需參加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壹考試,並取得專業統考合格證。我院認同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實行平行誌願,按綜合分投檔錄取。根據進檔考生專業誌願,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2. 學院認同本科院校音樂表演專業或相近專業合格成績,錄取時執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劃定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投檔考生按照文化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藝術類專科批考生可在同壹批次內選擇填報藝術類誌願或普通類誌願(只能選壹類),普通類考生不能填報藝術類誌願。
第十七條 根據學院專業設置及要求,不限制外語語種,且各專業錄取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條 考生體檢和專業限報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復查,凡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壹律予以退回。
第十九條 其它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六章 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 各專業學費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規定標準執行。
第二十壹條 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 號)有關規定執行。學生因故退學的,學校依照規定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壹年按10個月計算)。
第二十二條 山東省內學生實行學生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設有“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精準資助學生專項資助、臨時困難補助、校內勤工助學等多種資助項目,以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基本的學習和生活費用問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誌獎學金、精英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等多種獎勵,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第七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報到後,按山東省教育廳相關要求,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
第二十五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威海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六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威海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威海職業學院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院 部
咨詢電話
QQ(群)
教務處
(招生辦公室)
0631-5700555 5711688
營銷QQ 800067687
96669877
智慧學院
0631-5700559 5710318
310530315
機電學院
0631-5710678 5700679
672343052
藝術學院
0631-5710039 5700958
725881193
經貿學院
0631-5700023 5700799
242545535
建築學院
0631-5710219 5710187
643211169
國際學院
0631-5701778 13561810085
3571770695
旅遊學院
0631-5700969 5700978
217735904
康養學院
0631-5710581 5700889
836556249
交通學院
0631-5701682 5701710
638222765
教育學院
0631-5701068 5700172
724651047
海大學院
0631-5962320 5962316
738397601
國防學院
0631-5710305 5701988
63509629
通訊地址:山東省威海市科技新城(初村北海)
郵政編碼:264210
傳 真:0631-5711688
學校網址:
第二十八條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招生監督電話:0631-5710139,郵箱:jw5710139@163.com。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威海職業學院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政策不壹致之處,以上級的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