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關系主體是指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①自然人
②法人
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成立要件: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資金;經相關機構批準。
分類:營利性法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公司法人等。);非營利性法人(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組織等。);特殊法人。在個人金融業務中,尤其是私人銀行業務中,最常見的公司客戶是營利法人。
合同法律制度概念(1)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②結論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3)格式條款合同
標準條款是雙方當事人為重復使用而事先擬定的條款,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沒有相互協商。
(4)合同中的免責條款無效。
(壹)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五)可撤銷合同
基於重大誤解、欺詐手段、第三方欺詐或脅迫等簽訂的合同。
六、合同的履行
雙方應按照協議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2)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
同時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壹方當事人有權在演出前拒絕對方當事人的演出要求。債務履行不符合約定時,當事人壹方有權拒絕對方相應的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當事人壹方不先履行的,對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如果第壹履約方未能履行合同,第二履約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約要求。
不安抗辯權:應當先履行債務的壹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中止履行: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逃避債務;商業信譽損失;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的。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形式:
①繼續執行
②損失賠償
③支付違約金。
④遵守定價懲罰。
⑤采取補救措施。
中國法律體系:(1)以憲法為統帥,以法律為主要任務,以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為重要組成部分,由憲法、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法律部門組成的有機統壹的整體。
(2)財務規劃師的工作主要涉及兩部分:法律體系中的法律和行政法規。
①涉及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等。
②行政法規:《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股權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股權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
調查內容1。必修科目:銀行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
考試目的:通過本科目的考試,測試考生運用銀行業基本知識、銀行相關法律法規、銀行從業人員基本原則和職業道德等分析判斷問題和處理基本業務的能力。
主要考察知識點:經濟金融基礎、銀行業務、銀行管理、銀行實務法律基礎、銀行監管與自律。
2.選修科目:銀行專業實務-銀行管理
考試目的:通過對該專業類別的考試,可以考察報考人員是否達到銀行經理任職資格水平,是否具備與崗位相匹配的履職能力,包括對相關經濟金融制度法規、銀行業金融機構管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掌握情況。,突出銀行業金融機構合規管理的實際應用和控制能力、各項基礎業務的風險控制點以及相應的監管要求。
主要知識點有:經濟政策、監管制度、銀行基本業務、銀行管理與創新、非銀行金融機構與業務、內部控制、合規管理與審計、銀行風險管理、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和社會責任。
3.選修科目:銀行專業實務-風險管理
考試目的:風險管理考試基於國內外監管標準的權威框架體系,緊密結合國內銀行業務和風險管理的基本實踐,針對銀行機構全體員工特別是基層員工的基本認知,統壹風險管理的基本概念和術語,掌握風險管理的基本知識、風險文化、風險限額、風險偏好、三道防線等基本內容,關註與基層實際工作相關的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
主要知識點有:風險管理基礎、風險管理體系、資本管理、信用風險管理、市場風險管理、操作風險管理、流動性風險管理、國別風險管理、聲譽風險和戰略風險管理、其他風險管理、壓力測試、風險評估和資本評估、銀行監管和市場約束。
4.選修科目:銀行專業實務-個人理財。
考試目的:通過本科目的考試,測試個人理財基本知識和技能的掌握情況,包括理財投資市場、理財產品和理財業務管理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應用;測試考生對個人金融服務相關法律法規、客戶分類及需求分析、金融計算工具等的掌握程度。綜合運用本學科知識和技能,合法合規做好個人理財業務。
主要知識點有:個人理財、個人理財業務相關法律法規、理財投資市場、理財產品、客戶分類與需求分析、理財規劃計算工具與方法、理財師工作流程與方法、理財師金融服務技能等個人理財業務相關法律法規。
5.選修科目:銀行專業實務-公司信貸
考試目的:通過本科目的考試,測試考生運用銀行對公信貸領域的相關知識處理銀行對公信貸基本業務的能力,包括對公信貸的基本知識、對公信貸的操作程序、分析方法和管理要求,以及對公信貸相關法律法規。
主要知識點有:企業授信、貸款申請受理及貸前調查、貸款需求分析、貸款環境風險分析、貸款環境風險分析、客戶分析及信用評級、擔保管理、授信審批、貸款合同及支付、貸後管理、貸款風險分類及貸款損失準備金計提、不良貸款管理。
6.選修科目“銀行專業實務-個人貸款”
考試目的:通過本科目的考試,測試考生對銀行個人貸款業務相關知識的應用能力,包括個人貸款的基本知識和業務管理、各業務類型的操作流程和風險管理、個人貸款相關法律法規等。,辦理銀行個人貸款的基本業務。
主要考察知識點:個人貸款業務基礎、個人貸款管理、個人住房貸款、個人消費貸款、個人經營貸款、信用卡業務和個人征信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