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在例行發布會上通報,證監會依法對知名網站傳媒從業人員曹某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改正,並處以20萬元的頂格罰款。
證監會發言人表示,證監會提醒市場參與者,新媒體不是法外之地,要對法律底線心存敬畏,任何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網絡受眾也要擦亮雙眼,提高信息辨識能力,不信謠不傳謠,***同營造有利於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守法、誠信、健康、幹凈的網絡環境。
被證監會點名的曹某,全名曹磊,筆名曹山石,是知名財經媒體人,擁有“山石觀市”微信公眾號。
曹磊被罰,事緣壹篇2017年11月的報道。
據證監會披露,2017年11月20日,曹磊收到其微信好友發來的《2018年金融機構會議紀要.PDF》文檔,之後撰寫了標題為《金融機構和房企在證監會開閉門會》文章。
這篇報道提及,四大行及國開行等51家金融機構、20余家房企代表,聯合個評級機構以及行業智庫專家,在證監會(富凱大廈)開了壹場閉門會。
證監會方面認為,曹磊於2017年11月發表的文章,隱去了主辦單位的關鍵信息,造成社會誤讀。文章發布第二日,房地產板塊大幅上漲,板塊漲幅顯著高於上證指數和深證指數。
綜上,證監會認為曹磊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壹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六條所述擾亂證券市場的行為,擬決定對其責令改正並處以20萬元的罰款。
這次會議由中國指數研究院主板,已連續舉辦七期,會議組織與中國證監會無關,並非在證監會召開或由證監會組織召開的會議。只是會議地點為北京富凱大廈B座四層會議室,與證監會在同壹棟大廈而已,該會議室為會議主辦方向北京金融街第壹太平戴維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租用。
對於此次處罰,早在1月9日下午,曹磊就通過其微信公眾號發布了《關於和證監會打官司壹事的說明》。
在這份說明中,曹磊披露了證監會發出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在這份文號為“處罰字(2018)1號”的紅頭文件中,證監會表示,曹磊涉嫌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案已調查完畢,其行為構成擾亂證券市場,責令改正並處20萬元罰款。
對此,曹磊在文章中表示:“經咨詢認為該處罰不公。因此,本人委托律師將就此發起行政訴訟。”
在聲明中,曹磊解釋,和證監會的主要分歧在於標題,之所以未能將“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富凱大廈)四層會議室”全文寫入,皆因標題字數受限,但文章中的文字和配圖保持了原狀。另外,對於證監會在告知書中提到的板塊漲幅情況,曹磊反問“如何證明這兩者的必然關系”?
證監會方面在1月26日的發布會上表示,資本市場是基於信息定價的市場,信息傳播的真實、準確、完整是市場健康、穩定、有效運行的重要基礎,信息傳播秩序也是市場秩序的重要內容。曹某作為傳播媒介從業人員,運營擁有眾多用戶的微信公眾號,本應嚴守法律底線,格守行業規則和職業道德,承擔應盡的社會責任,向網絡受眾提供真實信息。
我們要***同維護好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