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核算中心可以全方位、第壹時間實施會計監督,只要有壹套切實可行、統壹的支出標準作為依據。但如今,許多金融行為仍然沒有相應的制度來規範;有些規定不明確;現有的壹些標準與現實相差甚遠,可操作性不強。迫切需要出臺壹套切實可行、詳細統壹的支出標準並經常更新(細化到具體費用,如辦公費、郵電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差旅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項目資金使用等)。),然後用會計集中核算自己的優勢。相信全面嚴格履行會計監督沒有問題。會計核算中心還可以積極收集和匯總日常會計監督中遇到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及時向主管單位財務部門報告或通過財務部門向政府報告,並在不違反上級有關制度和文件規定的情況下,及時制定適合本地區、本部門的支出標準。
二、上下聯動,構建會計監督體系
許多地方在縣(市、區)設立會計中心進行集中核算,但上壹級政府不實行集中核算。因此,業務指導沒有統壹的主管部門,各縣(市、區)在辦理業務時相對封閉,不利於形成合力。這就需要建立會計集中核算的信息溝通和資源共享平臺,使會計集中核算發揮作用。橫向上,各縣(市、區)可就具體問題及時溝通,統壹監管口徑。在縣(市、區)內部,會計中心應經常與財政部門和其他財經紀律監督部門進行溝通。例如,會計核算中心應積極為財務服務,及時向財務提供準確的會計信息,如提供預算定額數據,有助於合理安排預算;項目資金的跟進和落實將有助於實施財政監督檢查。財政也要為會計核算中心的會計監督提供便利,如細化預算支出口徑,實施更加合理科學的預算安排;政府采購中心應當及時公布政府采購目錄,並根據核算中心提供的數據及時修訂和擴大政府采購範圍。
三是內外結合,營造會計監督氛圍
1.在會計核算中心,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專業水平尤為重要,這關系到能否實施有效的會計監督。(1)要加強對其職業道德和職業素養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增強會計監督的動力;(2)在具體業務方面,針對會計工作操作性和政策性強、知識更新快的特點,應定期組織業務研討和學習相關金融法律法規;(3)加強崗位建設,通過設置健全的崗位和制定崗位職責,並采取定期輪崗的方式,使各崗位會計人員既能更好地協同工作又能相互制約;(4)可以采用負面報備制度(認為違反財務規定不予受理或相關規定模糊、難以把握的應填寫負面報備表並提交集體研究)和內部檢查制度(即成立內部檢查小組隨機檢查各會計小組的會計數據)相結合的方法,確保各崗位會計人員能夠合法、準確、公正地辦理每筆報銷業務。
2.在處理與核算單位的關系時,要利用核算中心的資源優勢,加強核算單位報銷核算的業務培訓,使其把好報銷業務審核的第壹道關口;加強對單位領導財務知識和財經紀律的宣傳,使其認識到單位負責人是財務第壹責任人,應保證單位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會計中心可以組織會計培訓和研討會,發布財務建議書,並以盤點單位儲備資金和固定資產為契機與各單位進行交流,以了解單位的業務特點,掌握其經濟活動的真實性,更好地進行會計監督,也督促各單位自覺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
四、及時公正,完善會計監督機制
會計核算中心公平處理每壹筆報銷業務是實施有效會計監督的重要保證。因為在日常會計監督中,大多數單位的許多支出項目都是相似的,如果任何會計組在處理不符合任何單位要求的報銷業務時疏忽大意,或者對新情況不確定或有打招呼現象,則很難對其他單位的類似支出進行有效監督。實施公平公正的會計監督,需要每個會計小組和每個會計人員在發現問題時及時反饋,集中討論並盡量杜絕打招呼,努力公平處理每壹筆會計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