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安排,現將我院貫徹落實情況向常委會作專題報告,請予審議。
壹。基本信息
2011以來,在區委領導、區人大及其常委會、上級法院的監督指導下,我院緊緊圍繞服務大局、服務人民的司法工作主題,切實增強執法能力、提高執法水平,努力尋找解決“執行難”的辦法和措施, 以最大限度實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目標,以提高實際執行率為重點,不斷加大案件執行力度。
截至今年8月20日,我院共受理執行案件867件,結案843件,結案率97.23%,執行標的8640萬元,執行到位率95.29%,實際執行到位率82.68%。2011年度,我院執行局被表彰為“全省法院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先進集體”。
二、主要做法
(1)加強執行管理,規範執行行為。我院通過強化制度建設和管理措施,嚴格規範執行程序,不斷提升執行規範化水平。實施簡政放權改革。按照執行權力分散運行、相互制衡的原則,成立了執行裁決組和執行執行組,建立了執行裁決權、執行權、監督權分開運行的工作機制,確保依法公正執行。加強執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定出臺了《案件執行過程管理辦法》,對立案、執行裁決、執行案件、執行監督、執行案件、執行調查、采取強制措施、移交款物等執行行為進行了具體規範,實現了對執行全過程的動態監管。加強評估、拍賣、變賣監管。嚴格執行上級法院有關規定,凡需對外評估、拍賣、變賣等工作由當事人提出申請,經院分管領導批準後,司法鑒定中心通過電腦抽簽隨機確定中介機構,並要求紀檢監察部門派人現場見證。大力推進實施政務公開。切實增強執行工作透明度,向社會公開披露執行立案標準、執行依據、執行風險、執行規範、執行程序等依法應當公開的全部內容。、及時向有關當事人通報執行款的收取和分配、執行標的的保管、查封、扣押、凍結、劃撥等重大執行措施的采取、評估、拍賣、變賣的關鍵環節和重要事項、執行工作的重大進展等情況,推動陽光執行。
(2)加大執行力度實現勝訴權益。我院不斷更新執行理念,窮盡執行措施,最大限度實現債權人合法權益。積極開展積案集中清理和執行工作。深入開展創建“有積案無執行先進法院”活動,對65件列入清理清單的積案和委托執行案件進行徹底清理,全部清理完畢。其中,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及時恢復執行,恢復執行28件。對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實行了“查銀行、查車輛、查房產、查債權”。紮實推進反偷逃執行工作。認真學習該院《關於依法懲治規避執行行為的意見》,全力推進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實行案件申請與被執行人申報、法院依職權調查相結合的財產調查制度,組織力量多渠道查控被執行人財產,切實運用防止被執行人出境、花費過大、委托律師調查、強制審計、公安機關聯合偵查等方式方法。去年以來,我院以財產轉讓方式追加執行案件28人,已執結35件。有效采取“清晨行動”措施。淩晨時分,因長期逃廢債被執行人被圍堵,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的“老賴”被強制執行。共抓獲司法拘留17人,執行逮捕89人,辦結長期逃廢債案件93件,執行到位金額近400萬元,有力打擊了“老賴”,取得了良好的執行效果。強化民生案件執行。依法加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人身損害賠償、拖欠農民工工資、建設工程款、勞動爭議等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力度。,並將民生案件納入民生案件快速執行和強制執行“綠色通道”。對涉及社會弱勢群體的民生案件,充分利用執行救助專項資金,發放執行救助資金7萬余元。
(三)創新執行機制,增強執行實效。我院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和簡單粗暴的客戶服務作風,創新執行機制,改進執行方式方法,全力提升執行質效。建立執行監督工作機制。將執行窗口前移,充分發揮執行監督程序作用,督促義務人在執行和解協議前及時履行義務。今年以來,已監督執行案件30余件。完善執行和解機制。以和諧執行為目標爭取執行和解,正確處理執行中強制執行與依法和解的關系,對被執行人做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工作,督促雙方和解執行,盡最大努力減少不穩定因素,達成和解案,和解率%。強化快速反應機制落實。第壹時間對當事人提供的有關財產執行的線索作出回應,第壹時間采取措施,依法在壹定程度上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節假日、午休時間和夜間,有執行人員和車輛隨時待命,及時處理執行線索和突發情況。壹旦確定被執行人線索或財產線索,將迅速出動執行,快速執行85件。加快落實聯動威懾機制。加強人民法院與檢察、公安、國土、建設、金融、稅務、工商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完善信息通報反饋機制和快速高效協作機制,對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在市場交易、行政許可、行業準入等方面進行嚴格限制,通過信用懲戒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
(4)加強隊伍建設,提高隊伍素質。我院始終把加強執行幹警思想政治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紀律作風教育,提高幹警綜合素質作為法院隊伍建設的重要環節。狠抓思想政治教育。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切實端正幹警司法指導思想,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要求落實到實際執行中。大力提升司法能力。註重加強幹警綜合能力建設,采取理論研討、專業指導、辦案競賽和“法官對法官”等形式,進壹步提高幹警依法執行案件、妥善化解矛盾、堅決處置突發事件、做好群眾工作、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加強內部考核管理。將工作落實和信訪事項落實情況納入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範圍,將案件落實情況考核結果與信訪結果評先評優相結合,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反腐倡廉教育。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法院執行隊伍建設的重中之重,著力完善教育預防、制度約束、監督檢查、查處四項廉政機制建設。認真落實法院違反“五個嚴禁”的處理措施,特別是在委托評估、拍賣等易發腐敗的關鍵環節建章立制防止違規操作,築牢被執行人與當事人之間的“防火墻”和“隔離帶”。近兩年來,我院執行團隊未發生壹起違法違紀案件。
三、存在的問題和今後的工作思路
兩年來,我院在實施中取得了壹定成效。但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我們的工作與區委、人大的要求和社會各界的期待還有壹定差距。總體來看,“執行難”問題並未得到根本解決。部分案件執行力度不夠、執行效率不高,使得部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部分高管人員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不夠強,遇到困難案件畏難厭戰,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不夠。個別案件被動處理、久拖不決;極少數高管對自己要求不嚴格,仍存在“人情案、關系案”現象。
此外,執行還面臨壹些現實困難:壹是執行動力嚴重不足。目前在編執行人員僅占全院在編人員的10%左右,與省院要求的15%相差甚遠。現有的執行人員已不能滿足執行形勢的需要。二是辦案經費和物質裝備沒有與執行工作量同步增長。執行救助資金數額仍處於幾年前的水平,壹定程度上制約了我院執行工作的順利開展。三是案件執行難度加大。部分申請執行人法律觀念淡薄,風險意識較低,對實現權利的期望值較高,不認真履行舉證責任和配合執行,單純依靠法院執行錯失執行良機;查找被執行人、被執行財產、協助執行難的現象普遍存在,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比例較高,近兩年壹直在%以上;壹些涉及民生的案件履行能力普遍較低,特別是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和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第四,實地實施效果不佳。由於委托條件的限制,近兩年來,我院%的執行案件不得不在外省市執行。此類案件執行成本高、效果差。往往是外地單位不履行協助義務,導致案件無法執行,影響整體執行率和執行效果。五是暴力抗法事件時有發生。自今年年初以來,發生了暴力抗法事件,數名警察受傷。
雖然當前貫徹落實工作面臨嚴峻挑戰和考驗,但我院將以此次會議為契機,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立足自身挖掘潛力,按照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努力使貫徹落實工作再上新臺階。重點關註以下五個方面:
壹是不斷增強接受黨委和人大對執行工作領導和監督的自覺性。我院將緊緊依靠區委的領導,在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並在區政府等相關部門的支持下,抓好貫徹落實。對有重大影響的執行活動及時向黨委和人大報告,堅決執行黨委和人大的決定、決議,確保執行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壹。
二是持續加大落實力度。雖然案件清理活動暫時告壹段落,但盡快減少未結新案件的數量非常緊迫。我院將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新增案件的執行工作,全力提高執行率。繼續加大對被執行人財產的依職權調查力度,所有案件必須窮盡法律賦予的調查手段。如仍無財產查控,需加強與申請執行人溝通並做好解釋工作;對故意阻礙、抗拒執行等違法行為加大制裁力度,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是完善執行保障體系。根據省高級人民法院要求,為保障執行案件的物質條件,執行工作所需的業務裝備經費將納入年度預算。積極爭取支持,逐步完善執行設備和滿足執行資金需求,確保執行工作順利高效開展;同時,積極爭取政府加大投入設立司法救助基金,切實保障良性運行。
四是加大輿論宣傳引導力度。進壹步加大執行工作宣傳力度,通過新聞宣傳、媒體曝光、邀請電視臺、廣播電臺對典型案件和重大案件執行情況進行視頻直播和現場采訪等方式,為執行工作營造更好的社會理解和支持氛圍。同時,邀請人大代表、CPPCC委員、村幹部和人民陪審員陪同執行,形成聲勢,教育群眾,讓“老賴”無所遁形,形成良好的執行環境和氛圍
五是進壹步加強執行隊伍建設。我院將進壹步配備強有力的執行力量,選派優秀幹警充實執行隊伍。狠抓隊伍能力素質提升,全面提高執行人員的政治素養、業務素養和人文素養。堅持不懈加強執行隊伍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司法廉潔教育,加強對執行工作中易發腐敗的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的查處和監督,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不斷提高執行工作公信力。
各位主任、副主任、委員,法院執行工作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社會和諧穩定,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在今後的工作中,我院將認真貫徹落實本次常委會主任會議關於法院執行工作的決議,振奮精神,求真務實,努力開創我院執行工作新局面,為建設和諧美麗新++和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