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村金融 就是農村的貨幣資金融通”(鞏澤昌,1984:P4-20;張琳,1984:P1-10)、“是壹切與農村貨幣流通和信用活動有關的各種經濟活動”(丁文詳等,1988:P47)、“是貨幣、信用、金融與農村經濟組成的‘融合體’”(舒子塘,1989:P10)、“是農村貨幣資金運動中的信用關系”(王世英,1992:P1)、“是以信用手段籌集、分配和管理農村貨幣資金的活動”,“是指農村貨幣資金的融通”。
2.“千村調查”是上海財經大學堅持8年的以“三農”問題為研究對象的大型社會實踐和社會調查研究項目,2015年的主題是“農村基礎金融服務的覆蓋與使用”。8月27日,從項目發布會上獲悉,調查顯示我國農村金融滲透度與經濟發展水平密切相關,經濟不發達地區金融普惠工作亟待加強。
3.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基本情況有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農業銀行 ,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都是農村信用社,只是資金充足率高才改名叫商行或者合行,領導機構還是各省農村信用聯社。目前國家規定可以在農村經營銀行業務的只有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農業銀行。沒有村鎮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應該還有: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典當行,寄賣行,農村互助基金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