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審計的法律類型包括:
1、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與審計監督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財政、財務收支和經濟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3、解決審計爭議,確定審計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時應承擔相應責任的法律法規。
首先,依法審計是維護財經紀律、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完善社會主義法制,充分發揮法治在促進、實現和保障社會和諧中的重要作用。審計監督必須把維護財經法紀、促進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作為壹切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
第二,審計監督的行政權力與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不無關系。審計監督權能否正確行使,與社會公眾的利益密切相關。實踐證明,只有全面推進依法審計,才能維護國家財經法紀,最終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充分體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審計機關應嚴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權限和法定職責行使權力,加強審計執法。
第三,依法審計是樹立和踐行科學審計監督理念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和科學審計監督是兩個獨立而又密切相關的概念。依法行政以監督為基礎,以具體行政行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使權利為人民服務,感情為人民服務,利益為人民服務,把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壹切工作的最高標準,努力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創建和諧社會。科學的審計監督是壹個理論問題,是審計實踐的總結,是審計工作必須確立的指導思想和行動指南。依法審計是審計的基本要求,是維護國家財經紀律的根本保證,是科學審計理念在審計工作中體現的具體手段和衡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