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財政監督工作,應從那幾個方面著手寫起。
1.正本清源,加強遵紀守法的宣傳、教育,提高人們素質。實踐證明,從根本上解決屢查屢犯問題,必須堅持教育為本,預防為主,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則。采取多種形式,充分利用會計上崗培訓和輿論導向,大力宣傳財經法規知識、財政監督檢查作用和意義,不斷提高人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表彰先進、鞭策後進,對嚴重違法違紀單位要敢於“爆光”,以便在全社會形成“遵紀守法光榮、違法亂紀可恥”的風尚。變事後監督為事前、事中、事後相結合,從事前的防微杜漸到經濟活動執行的各個階段,盡量從根本上減少違紀現象,降低違紀損失。 2.完善各項財經法規,規範財政監督檢查秩序,嚴肅財經紀律。為使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走向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建議從上到下盡快建立壹系列權威性、規範性、實用性較強的財政監督檢查規章、條例、實施細則和具體懲處辦法。各級財政監督檢查機構要嚴格執法,按程序辦事。堅持法紀面前人人平等。改變“查大不查小、查軟不查硬、查下不查上、查事不查人”狀況。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按章辦事,堅持處理違紀問題同處理違紀人員相結合,杜絕“以繳代罰、以罰代補、以罰代刑、以言代法、以權淩法”等行為,使屢查屢犯的違法、違紀現象真正得到應有的嚴懲,對模範遵守財經紀律的單位和個人實行“免檢”制度和“獎勵”制度;提高財政監督檢查工作的“威懾力”。 3.要依靠群眾,建立信訪、舉報制度和社會群眾監督及反饋制度。本著財政監督檢查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對群眾來信、來訪及社會普遍關註的熱點、焦點問題,建立跟蹤績效檔案。定期檢查落實情況,並作為財政監督檢查工作基礎建設,由專人管理。同時不斷對執法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增強財政監督檢查的創造性、預見性、系統性。 4.加強立法機關、執法部門、監督檢查機關等整體監督機制,與公安、法院、審計、紀檢等進行定期與不定期聯系,加強配合與協調,充分發揮綜合治理能力,推動我市依法理財、依法治財、懲戒違紀工作全面紮實展開,為深化財政改革,完善財政管理,促進社會主義事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