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轉發省教育廳關於創辦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實施意見的通知
鄭宇2010 45號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廳《關於創辦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的實施意見》,現轉發給妳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0年5月4日
關於組建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的實施意見
(省教育廳2010年4月20日)
根據《教育部關於同意河南財經學院、河南政法管理學院合並組建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的通知》(教發函[2065 438+00]48號),河南財經學院、河南政法管理學院合並組建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河南財經學院、河南政法管理幹部學院編制同時廢止。現就組建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壹、辦學和管理體制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是壹所多科性本科學校,由省政府統壹領導和管理。學校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內部實行院、系兩級管理。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主要實施普通本科教育,承擔研究生培養任務。學校全日制學生規模暫定為18000左右。學校現有專業結構的調整和新增專業,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原兩校學生培養層次、類別、專業、學制不變,畢業時按新校名頒發畢業證書。自2010起,以新學校名義開展各類招生就業活動。
二、並購的總體要求
圍繞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按照“實質性合並、平穩過渡、改革創新、促進發展”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合並組建。
(1)實質性合並。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成立後,應在人事、財務、教學、科研、基礎設施等方面盡快實現統壹領導、統壹規劃、統壹管理、統壹建設。做到壹套機構,壹套隊伍,壹套制度。要優化教育教學資源配置,通過實質性合並,盡快發揮合並在學科建設、教師隊伍建設、校園建設等方面的優勢,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增強學校發展的實力和後勁。
(2)積極深化改革。要進壹步轉變教育辦學理念,積極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建立統壹、精簡、高效的管理組織和運行機制。要對學校發展進行科學定位,認真制定學校發展規劃、學科建設規劃和校園建設規劃,深化教學改革,優化學科專業結構,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高教師和科研水平。
(3)嚴明紀律,確保穩定。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的合並組建工作。在合並組建過程中,原兩校的機構編制、人事調動、幹部調整和重大支出項目暫時凍結,直至新的領導班子公布。要防止突擊花錢。在新的領導班子建立之前,原兩校領導班子要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嚴明紀律,加強管理。學校要認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消除各種思想障礙,及時化解各種矛盾,確保穩定。對違法亂紀、影響穩定的行為要嚴肅處理。
三、教育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應實行統壹財務管理,辦學經費由省財政撥付。學校基本建設項目實行統壹規劃、統壹建設、統壹管理。學校應當拓寬融資渠道,積極籌措辦學資金,以適應學校發展的需要。
四、組織、人事和教育教學管理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編制規格和領導職數參照我省同類高校標準,按有關規定報批。人事管理、工資管理、職稱管理執行我省同類院校的政策規定。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由省教育廳負責。
動詞 (verb的縮寫)組織領導
學校的合並組建是在省政府的統壹領導下進行的。省教育廳要牽頭協調合並組建工作,要求省委組織部做好新學校領導班子調整工作,確保學校盡快實現實質性合並,按照新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運行。對省教育廳、司法廳等部門已經頒布和承諾的相關政策,特別是校舍建設、資產轉讓、資金投入等方面的優惠政策,要及時落實到位。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等部門要指導學校做好發展規劃,優先安排基本建設項目;省財政廳應在資金安排上向學校傾斜,並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管理和監督。省編辦要做好學校編制的核定工作;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指導學校做好人員調整安排工作;省審計廳負責財務和資產審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省級監察部門要做好學校合並過程中的紀律監察工作;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要協調學校做好土地和房產移交工作。其他相關部門也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給予學校支持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