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聯系人:青海大學招生辦公室。
2.電話:(0971)5310697
3.傳珍:(0971)5310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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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網址:
7.郵寄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寧大路251號青海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青海大學錄取原則:
1.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壹般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學校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信息作為招收新生的依據。
2.實行平行誌願投檔模式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計劃類型,在第壹輪投檔後未投檔的,將接收並征集有意願投檔的考生。
3.在未實行平行誌願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規則,我校將優先錄取第壹誌願的考生。如果第壹選擇的考生人數不足,將依次錄取第二和第三選擇的考生。
4、普通類專業考生按照專業誌願明確(誌願優先)的原則選擇確定專業(含未實行平行誌願模式的考生的專業安排)。當考生所報專業誌願不被接受時,服從專業調劑者將轉入未報且學校未足額招生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將被學校解聘。
5.在以誌願優先原則為基礎的錄取中,考生高考總成績相同的,按照考生高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再次遇到相同分數,則按考生文學(理科)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果按照上述方法仍然得到相同的分數,將按照語文和數學成績的順序進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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