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鎮原縣文教局挪用濫用教育經費案
甘肅省檢查出慶陽地區鎮原縣文教局在教育經費十分緊張的情況下,挪用、濫用教育經費,違反財經紀律,情節十分嚴重。
報道指出:鎮原縣文教局財務管理混亂,局長張呈祥帶頭挪借公款,其中1983年壹次就借公款壹千五百元,助長了挪借公款之風。除本單位職工借款以外,外單位也來借。如借給縣醫院壹萬三千余元,借給公路管理所壹名職工壹千五百元,借給縣 *** 食堂壹千元。截至1983年10月,***挪用、借用教育經費六萬六千余元。該局的問題由來已久,早在1981年就截留教育經費三萬元,準備借給地區文教局修建辦公樓,經地區財務部門檢查發現,堵住借款後,該局對歸還的借款不但不及時入帳,反而作為帳外小錢櫃供原任會計揮霍和供單位內外人員大量借支。該單位原任會計張積廷從1980年4月至1983年7月采用各種手段,貪汙公款達四千三百余元,並為他人報銷私人購買機制瓦款、煤炭運費,虛報買紙款。還先後兩次挪用教育經費九千三百余元,夥同他人販賣自行車、蔬菜等,從中牟利(此人已被判刑二十年)。
該局還多次動用教育經費、購置專項控制商品,並濫發物品。1982年動用教育經費二萬三千元購買汽車、副局長高步雲等人在貨源不落實的情況下,花了壹個多月的時間外出接車,不但花耗大量旅差費,而且也沒買到汽車,預付車款遲至1983年10月才收回。1982年以來,該局不經批準購買、制做專項控制商品七種四百六十四件,開支壹萬二千余元。主管財務的副局長巧立名目,擅自批準用所謂福利結余、工會經費,給該局職工購買毛毯二十六條、每人壹條,購買中長華達尼衣料六十七米分給職工,上述各物款項全部占用教育事業費。
該局對經費的浪費也十分驚人。如1982年5月至1983年7月消耗取暖用煤達六十五噸,人均用煤四點六噸,開支三千八百余元。壹年就用去了近八年的取暖費用。
鎮原縣不少學校校舍不足,有些學生還在危房或窯洞裏上課住宿,不少學生桌椅板凳不齊全,不少教師辦公用品、教學用具短缺。該局近幾年來,不僅沒有按規定給高、初中學生發放助學金,相反還要學生向學校繳納水電費,致使有些家庭困難的學生退學。
事情出現以後,地區和縣的有關領導對待上述問題處理不力,詳細材料拖了很久才上報。對於該局主管財務的副局長,非但沒有追查責任、進行處理,還被選為縣委委員,群眾意見很大。在甘肅省委、省 *** 的直接幹預下, *** 鎮原縣委在查清問題後,決定開除局長張呈祥的黨籍,撤銷他的黨內職務,限期追回借支公款,分管財務工作的副局長高步雲,嚴重失職,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縣委還建議撤銷其黨外職務。
《中國教育報》1984年2月7日對此事件作了報道並發表了評論員文章嚴肅指出:這又是壹起挪用教育經費的案件,也可以說是又壹樁損害教育事業的罪行。作為教育部門的領導,不用心思辦好教育事業,不盡壹切努力去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育質量,對培養下壹代沒有絲毫的責任感,想的、做的是帶頭挪用、濫用教育經費謀私利,圖享受,助長不正之風,造成貪汙浪費,以至於學校的正常教育開支撥不出,學生應享受的國家助學金發不下,使教育事業受到了嚴重的損害,造成了極端惡劣的影響,這是對國家,對後人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