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江西省
參考文件:贛發改能源字【2013】第1062號。
江西萬家屋頂光伏發電示範項目除國家補貼0.42元/千瓦時外,還有省級專項資金補貼,壹期4元/W,二期3元/W。
二、山東省
參考文件:陸嘉怡發【2013】第119號
2013-2015光伏電站並網電價確定為每千瓦時1.2元(含稅,下同),高於國家基準電價的部分由省級承擔。已享受國家金太陽示範工程補貼資金、太陽能光伏建築應用補貼資金和我省新能源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再享受電價補貼。
3.河南省洛陽市
參考文件:《關於加快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實施意見》
對2015年底前建成並優先采用洛陽企業生產組件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其裝機容量給予0.1元/W獎勵,連續獎勵3年。
4.安徽省合肥市
參考資料:河政【2013】76號
在合肥新建壹個光伏發電項目,全部使用當地企業生產的組件和逆變器。除國家補貼外,年發電量補貼0.25元/千瓦時;屋頂與光伏建築壹體化等光伏電站按年發電量補貼0.02元/千瓦時;連續補貼15年。投資光伏發電項目的家庭等。,將按裝機容量給予壹次性2元/W補貼,且不會享受市級光伏千瓦時電費補貼政策。
動詞 (verb的縮寫)江蘇省
參考資料:蘇政辦發【2012】第111號
在全國統壹上網電價的基礎上,該省明確在2012 -2015期間,對省內新投產的非國家補貼光伏發電項目實行地、頂、樓壹體化上網,每千瓦時上網電價分別確定為2014、1.2元和2015。
不及物動詞河北省
參考文件:無符號
摘要:對使用省內生產的光伏組件建設的光伏電站項目,應優先並網並全額收購。對於裝機容量為1MW及以上、未獲得中央補貼並在省級電網銷售的光伏電站,2014年底前上網電價為1.3元/千瓦時,2015年建成投產的光伏電站上網電價為1.2元/千瓦時。上述上網電價自項目投產之日起暫執行三年。
七。上海市
參考資料:滬發改能源【2014】87號
上海的全國分布式光伏補貼標準為0.42元/千瓦時。在此基礎上,按用電用戶類別劃分,工商業用戶為0.25/千瓦時,享受優惠電價的個人、學校等用戶為0.4/千瓦時,期限為5年。
八。浙江省
參考文件:浙法正【2013】49號
光伏發電項目產生的電力按用電量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以國家規定為依據,省級補貼為0.1元/千瓦時。
溫州市1
參考資料:文法正【2013】第75號
1)在屋頂安裝光伏發電系統的,按其發電量給予0.05元/千瓦時的補貼,自發電之日起補5年;
2)2014年底前完成並網發電的,給予0.15元/千瓦時補貼;2015年底前完成並網發電的,給予0.1元/千瓦時補貼;對居民屋頂光伏發電項目給予0.3元/千瓦時補貼,自發電之日起五年補貼壹次(連續補貼五年)。(已享受國家“金太陽”“光伏建築壹體化”項目投資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不再補貼。)
2.溫州市永嘉縣
參考資料:永法正【2013】第282號
1)對縣域內除住宅外裝機容量超過50kW的光伏發電項目,除按政策享受國家、省、市相關補貼外,自發電之日起連續給予5年補貼,補貼標準為0.40元/千瓦時;
2)在家庭屋頂安裝光伏發電系統的,按裝機容量給予2元/W的壹次性獎勵,建成投產後前五年給予0.3元/kWh的補貼。
3.嘉興市
參考文件:嘉【2013】87號
2013至2015年底,對市本級200兆瓦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進行補貼,補貼標準為0.1元/千瓦時,為期3年。(已享受國家“金太陽”“光伏建築壹體化”項目投資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不再補貼。)
4.嘉興市秀洲區
參考文件:秀洲法正【2013】第31號
對列入國家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範區的光伏發電項目,按期完成並網發電後,按裝機容量給予壹次性補貼1元/W(鼓勵優先采購本區光伏產品,產品占設備投資30%及以上的項目給予100%,產品占比30%以下的給予80%)。
5.海寧市
參考文件:海政辦發【2013】260號
在本市實施的光伏發電項目,經申請核準後裝機容量達到0.1MW以上。在國家和省級財政補貼的基礎上,將實施地方補貼電價。對2014年底前完成的按0.35元/千瓦時的標準給予補貼,連續補貼五年;對屋頂資源提供方按裝機容量給予0.3元/W壹次性補貼。
6.桐鄉市
參考文件:統景新山【2013】第148號
1)對已實施的項目按裝機容量給予1.5元/W的壹次性獎勵(國家政策支持的項目不予補充);
2)在2014前建成投產的,前兩年按實際發電量補貼0.3元/千瓦時,第三年至第五年按0.2元/千瓦時補貼;
3)按實際使用面積給予屋頂出租人壹次性補貼30元/平方米;
4)采購本市光伏企業生產的產品,按采購價格的15%給予獎勵。
7.杭州市
參考資料:函【2014】第29號
在國家補貼0.42元/千瓦時、浙江補貼0.1元/千瓦時的基礎上,根據項目建成後的實際發電效果,再給予0.1元/千瓦時的補貼。補貼期限暫定為2014-2015。
8.杭州蕭山區
參考文件:蕭政辦發【2013】209號
1)屋頂業主使用部分光伏發電,並按電價給予15%的優惠;
2)已列入區級以上太陽能應用(示範)計劃的項目,按上級要求予以支持。對未納入計劃且裝機容量不低於30kW的太陽能應用項目,按實際發電量給予0.2元/千瓦時補貼。
9.阜陽市
參考文件:該文件即將發布。
對2014至2016期間建成投產的項目,前兩年給予0.3元/千瓦時補貼,第三年至第五年給予0.2元/千瓦時補貼。
衢州市10
參考文獻:曲2013第53號
在本市綠色產業集聚區,將開展屋頂光伏發電試點。暫定五年內,對購買本地光伏產品的項目在省級上網電價1.0元/千瓦時的基礎上給予0.3元/千瓦時的補貼(已享受國家和省各類補貼政策的項目按上述標準給予補貼)。
衢州市龍遊縣11
參考文件:龍法正【2013】35號
1)對全縣實施的裝機容量超過1MW的項目給予0.3元/W的壹次性獎勵;2)暫定五年內,對縣域內建成的光伏發電項目,在省級上網電價1.0元/千瓦時的基礎上,給予上網電價補貼至0.3元/千瓦時。(已獲得國家、省補助的項目不補充)
衢州市江山市12
參考資料:江2014第2號
1)光伏電站項目:按裝機容量給予0.3元/W壹次性補貼,在國家標桿電價和省級補貼基礎上給予0.2元/kWh補貼;
2)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裝機容量給予0.3元/W壹次性補貼,自發自用電量在國家、省補貼基礎上給予0.15元/kWh補貼;
3)鼓勵年綜合能耗1萬噸標準煤以上的企業建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如果他們自己的屋頂面積不夠,將根據實際使用面積給予壹次性補貼1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