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金融貨幣史上,1948年12月1日是壹個重要的日子,中國人民銀行宣告成立。自12月1日起發行中國人民銀行幣作為華北、華東、西北三區的本位貨幣,統壹流通,並收兌地方紙幣。 這壹天上午9時首次發行中國人民銀行貨幣,即由河北省平山縣銀行發行第壹批人民幣5元第壹版、10元第三版和50元第壹版。原來打算先發壹元和五元小票,之後再發大票,以避免引起市場波動。但是票版已經做好,可壹種也沒有印出來,當時已經印出在庫的,只有50 元、20元和10元三種票子,但數量不多,而且主要是50元的。所以,最先發行的只有5元、10元和50元三種面值。第壹張五十元券的人民幣冠字為羅馬字“ⅠⅡⅢ”,號碼為“00000001”,被中國人民銀行成立時任發行科科長石雷保存。 第壹批貨幣的發行標誌著第壹套人民幣正式誕生,就是後來簡稱的“人民幣”。票面“中國人民銀行”六字及貨幣的票額數字是當時華北人民政府主席董必武應南漢宸之邀題寫的。
其實,當時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貨幣並不叫人民幣,出現過幾種不同叫法,最終確定為“人民幣”的名稱也是經反復協商的結果。 1948年11月25日《華北銀行總行關於發行中國人民銀行鈔票的指示》中稱之為“中國人民銀行鈔票”。 在1948年12月1日華北人民政府發布的金字第四號公告中,為區別解放區鈔票,稱解放區鈔票為“舊幣”,稱中國人民銀行的貨幣為“新幣”。
在1948年12月7日,《人民日報》刊登新華社社論“中國人民銀行發行新幣”。社論也稱“人民銀行新幣”。 1949年1月31日《人民日報》關於《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新幣發行各種問題的答復壹文》中稱之為中國人民銀行券。 1949年1月31日《人民日報》關於《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新幣發行各種問題的答復壹文》。把中國人民銀行券簡稱為“人民券”。
1949年6月14日上海市直接稅總,直稅字第壹號《上海市印花稅稽行辦法》中始稱“人民幣”,自此,“人民幣”這壹名稱第壹次開始出現在中國大地上。 當時,人民幣的名稱也是經反復協商確定的。南漢宸說:“現在要做的準備工作有,搜集所有的統壹貨幣發行政策,搜集各解放區的發行指數,籌備起足夠的發行準備金。還要確定出幾種票面,各種票面的金額與價值含量,還要設計出票版圖案,選定好紙張等等……既然中央和毛主席都同意我們的意見,統壹的銀行叫中國人民銀行,那我們的貨幣就叫‘人民幣’了。”董必武說:“這個名字很好,說明了我們銀行、我們貨幣的性質。既是人民的,那就不是某個地區的、部門的,而必定是全國性的,全國人民的嘛!” 因為是人民的貨幣,是為人民服務的,由此得名。這也是中國貨幣歷史上的壹個重要轉折點。 1949年初,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遷至北平(今北京),各省、市、自治區相繼成立分行,至1951年底,人民幣成為中國唯壹合法貨幣,在除臺灣、西藏以外的全國範圍流通。 統壹發行人民幣,清除了國民黨政府發行的各種貨幣,結束了國民黨統治下幾十年的通貨膨脹和中國近百年外幣、金銀在市場流通、買賣的歷史,促進了人民解放戰爭的全面勝利,在建國初期經濟恢復時期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