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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思想史。簡述孔子財政觀的主要內容?

壹、“禮”、“仁”、“義”的理財觀

禮,即周禮,“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尊卑貴賤有序。孔子視“周禮”為盡善盡美的圭臬,是國家、社會各個方面運行的根本規律,是其畢生追求的“大道”和“正道”。在春秋後期,封建地主階級的興起,致使奴隸制度下的“禮”遭到嚴重的破壞。面對這種局面,孔子認為必須講究“仁”與“義”才能“復禮”,因而,孔子壹方面反對壹切破壞“禮”的行為,反對新興地主階級的改革措施;壹方面推崇“仁”與“義”,希望人們通過重新溫“仁”、“義”之故,以知“周禮”之新。據載“子罕言利,與命,與仁。”因為言“利”會影響孔的“仁”與“義”的精神形象,但是孔子絕非不言“利”,只是言之有分寸,這個分寸就是不能越“仁”與“義”的界限,不能逾越“禮”的範圍,也就是孔子講究理財是在“仁”與“義”的基礎之上。孔子主張,理財要區別對待,君子曉之以“義”,自會有財,小人不懂理財,要由君子為之理財,而國家之財不必著意去理,只要不進行改革,而按照“禮”、“仁”、“義”的規範去做就可以了,

這就是孔子的理財觀。

二、“斂從其薄”的財政收入主張

孔子從“禮”、“仁”、“義”的規範出發,在財政收入方面主張“斂從其薄”,支持“籍田以力”,反對魯國的“初稅畝”和“相地而催征”的征收辦法。“初稅畝”也就是“履畝納稅”,根據土地的數量繳納賦稅;“相地而催征”則是根據土地的面積以及肥沃程度征稅。二者實質上是承認了土地私有制,取代了西周的井田制和“籍田以力”的賦役制度。在孔子看來“籍田以力”,是用勞役地租的形式將農民固定在土地上,這樣最能保證“禮”的威嚴,維護“國”與“家”的穩定,保證“君子”與“野人”的有序。“初稅畝”和“相地而催征”的征收方式正是孔子深惡痛疾的“禮崩樂壞”。“季孫欲以田賦”,並派專使去請教孔子,孔子當面不予回答,等到使者走後便對弟子冉有說“君子之行也,度於禮,施取其厚,事舉其中,斂從其薄。如是則以丘亦足矣。若不度於禮,而貪冒無厭,則雖以田賦,將又不足。且子季孫若欲行而法,則周公之典在。若欲茍而行,又何訪焉?”這句話說明,孔子反對以土地作為賦稅的征收對象,以為這種辦法不合於“禮”,不合於“禮”的征收辦法就是

“貪冒無厭”。那麽,在孔子看來什麽樣的征收辦法才合乎於“禮”、合於“周公之典”?《論語》中給出了最好的解釋:哀公問於有若曰:“年饑,用不足,如之何?”有若曰:“去皿徹乎!”曰:“二,吾猶不足;如之何其徹也?”對曰:“百姓足,君孰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顯然,孔子所說的“斂從其薄”、實質上就是反對以田為征收對象的制度,而恢復井田制度下什壹而稅的徹法,當然更反對征收十分之二的稅收。同時,在得知冉求為季氏理財,孔子大光其火,“季氏富於周公,而(冉)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擊之可也。”這句話壹是抨擊冉求為季氏聚斂;二是季氏的富有是因為季氏征收賦稅的稅率為十分之二,比周公增加了壹倍;三是由於冉求為季氏理財,致使壹個貴族的財富超過了周公,這不合於“禮”的規定。因此,孔子痛罵冉求。總之,孔子認為“今生也有時,斂也無時,暴也”

三、“節用”的財政支出主張

孔子極力推崇的“禮”是以“溫、良、恭、儉、讓”為內核的,其中“儉”就是“節用”,這也是“仁”在孔子財政主張中最為重要的壹點體現,甚至是對後世整個儒家文化都有壹定的影響。“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節用”是符合“仁”這個總原則的。節約財政開支,愛惜民力,役使百姓不要耽誤農事,都是仁政在財政方面的具體措施。孔子從不否認國家收入與支出對於國家的重要性。孔子並不崇尚“法制”,他選擇“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的方式,即以“道德”和“周禮”***同來管理國家財政支出活動。在祭祀禮儀活動上孔子認為“禮,與其奢也,寧儉”,祭祀在封建國家是十分重要的活動,在此方面的“儉”可見孔子對“節用”的推崇備至。孔子對主張“節用”的人也十分贊許,“魯人為長府,閔子騫曰:仍舊貫,如之何,何必改作。子曰:夫人不言,言必有中”。魯國要修建新的金庫,孔門弟子閔子騫說,仍用舊的怎麽樣,何必建新的呢?孔子稱贊道:這個人平日不愛講話,壹開口壹定很中肯。高度的稱贊也能看出孔子對“節用”的支持。在物質條件相對有限的春秋時期,孔子和同時代的大多數思想家壹樣極力反對奢侈,他認為“奢則不孫,儉則固,與其不孫也,寧固”,足見孔子已經將“節用”的主張提高到了人的道德品質層面上。奢侈腐化、揮霍人民血汗是剝削階級的本性,但少數剝削階級的政治代表為了自家天下的長治久安卻可以在壹定程度上限制貪欲。統治階級奉行“節用”政策在壹定程度上對社會經濟的穩定還是有好處的,客觀上有利於國力的增強、社會生活的安定,有利於社會再生產的進行。

四、“藏富於民”的收入分配主張

在回答弟子子貢關於如何處理政事的問題時,孔子說:“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可見,在民食與軍備之間,孔子是將民食放在第壹位的。他認為首先要保證老百姓有飯吃,其次才談得到保證軍備需要。而當時的傳統觀點則認為:“國之大事,在祀與戎”,保證軍備需要是壓倒壹切的大事,因而也應該是財政的基本原則。孔子明確地將保證軍備需要放在維持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之後,是財政思想史上的壹個轉變。這壹觀點的形成與孔子早年長期生活在勞動人民中間,了解勞動者的疾苦是分不開的。孔門弟子冉求所說的“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實際是孔子的主張。意即只有百姓富足了,國家才能有充足的稅源;如果將百姓盤剝凈盡,則財政收入亦無保證。孔子認為讓百姓得到溫飽並維持壹定程度的富裕對統治者來說是惠而不費的事。孔子行經衛國,見其人口眾多,不禁脫口贊道:“庶矣哉!”冉有問遭:“既庶矣,又何加焉?”孔子回答道:“富之”。此外,孔子還說過:“所重:民、食、喪、祭”,這些言論都體現了孔子藏富於民的思想。除了“藏富於民”的收入分配主張,孔子又提出“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寬則得眾,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公則說”。在孔子看來,不管國家財富在分配數量的多寡,分配結果壹定要保證公平,如此才能民悅成服。子貢問政與孔子,子曰:“無欲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可見,孔子不但註重國家收入分配的公平性,而且還註重收入分配方法的協調性與持續性,“欲速”的慎重選擇和“小大之利”的辯證判斷,本質上是在探索壹種可持續的收入分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