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鄭州壹名學生因在操場燃放煙花而被開除。
該學生愛慕學校的壹名女同學,並在操場上燃放煙花。因為是在壹個開闊的地方,而且是在晚上,所以在現場拍攝視頻真的很浪漫。很多人說這個女孩非常開心,受到男孩的喜歡,男孩壹直沒有出現。沒有人知道這個學生是誰。過了幾天,壹個消息出來了,說學校已經把那個學生開除出了學校,這讓人驚呆了。
第二,妳認為處罰是否過重?
懲罰確實過分了,有些學生犯了嚴重錯誤後會被開除。如果這個學生學習更好,我相信大多數學生都能接受,他們也不想開除這個學生。開除這個學生就相當於毀了前途,人生會灰暗。憑借我的大學文憑,我可以找到壹份更好的工作,但很遺憾我因為這個小小的舉動失去了工作機會。許多人認為煙火非常浪漫。當地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學生的行為是不可取的。畢竟他們違反了規定,所以他們可以用輕微的懲罰來懲罰他們,並給他們壹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總之,我希望學校能夠對學生采取柔和的態度,並能夠加大懲罰力度,例如扣除學分,而不是直接開除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