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高校專項計劃學校名單如下:
北京市(24所):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科技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央財經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語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華北電力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化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
江蘇(11所):南京大學、南京師範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農業大學、江南大學、蘇州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中國藥科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上海(9所):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同濟大學、上海師範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大學、東華大學、華東理工大學。
湖北(7所):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師範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中農業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陜西(7所):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大學、長安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西北工業大學、陜西師範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四川(5所):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交通大學、四川農業大學、西南財經大學。
黑龍江(4所):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黑龍江大學、東北林業大學。
山東(3所):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遼寧(3所):大連理工大學、大連海事大學、東北大學。
湖南(3所):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師範大學。
重慶(3所):重慶大學、西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
安徽(2所):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
廣東(2所):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
吉林(2所):吉林大學、東北師範大學。
天津(2所):南開大學、天津大學。
福建(2所):廈門大學、福州大學。
浙江(1所):浙江大學。
河南(1所):鄭州大學。
甘肅(1所):蘭州大學。
廣西(1所):廣西大學。
雲南(1所):雲南大學。
貴州(1所):貴州大學。
國家高校專項和地方專項區別
實施主體不同:地方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專項計劃)招生由省所屬本科壹批招生的高校負責實施。省教育廳商有關部門和高校後按要求確定招生計劃。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試點高校承擔。今年實施高校專項計劃的院校名單已公示,全國***95所。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必須經招生院校考核合格才可以報考。
招生範圍不同: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各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