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單位和個人主動報備工作的通告
當前,國內疫情頻發,形勢嚴峻復雜。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傳播風險,現就加強主動報備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壹、主動報備的內容
1.“四類人員”主動報備行程。
①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市級行政區域來玉返玉人員
②14天內從陽性病例發生地所在市級行政區域來玉返玉人員
③與確診病例活動軌跡有交集的人員
④健康碼異常人員。
以上四類人員抵玉後要第壹時間向所在社區、工作單位或居住賓館報備。
2.生產經營單位報告進口物品情況。運輸、儲存進口物品的,以進口物品為原材料的,進口成套設備和零部件的,進口農藥、飼料、種子等農畜產品的企事業單位,要嚴格落實進口物品全程追溯制度,並第壹時間向行業主管部門、屬地政府報告。
二、不履行主動報備義務的法律後果。疫情防控是每個單位和公民必須承擔的社會責任和法定義務。對不履行疫情防控個人責任,自風險地區來玉返玉未主動報備人員,在集中隔離期間產生的食宿費用由個人承擔,拒不繳納的依法執行。凡不主動報備造成疫情傳播,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未按要求報告進口物品情況的,壹經查實,由行業主管部門頂格處罰,造成疫情傳播的,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三、實行有獎舉報。請廣大居民本著對自己對家人對社會負責的態度,加強監督,積極舉報。凡舉報各級防疫部門不掌握的未主動報備的“四類人員”和進口物品線索的,經查證屬實,視風險等級獎勵舉報人2000-5000元,並嚴格為舉報人保密。
咨詢舉報電話:0315-7679777。
玉田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