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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科舉制度對我國公務員考試制度有哪些借鑒作用

[摘 要]我國當前實行的公務員制度與古代的科舉制密切相連。科舉制度作為古代壹項涉及內容全面、環節有序、公正嚴明的考試和選拔人才的制度,對於現階段的公務員制度影響重大。本文首先介紹了公務員制度和科舉制度,討論了公務員制度對古代科舉制度的繼承與借鑒,旨在完善現行的公務員考試制度,促進我國公眾行政事業的良性發展。

[關鍵詞]公務員制度;科舉制度;繼承;借鑒

古代的科舉制度是我國政治經濟發展到壹定歷史時期的文化產物,它是壹種通過考試的方式來選拔優秀人才的政治考核制度。在壹千多年的發展歷程中,在選拔人才、維系政治穩定等方面,科舉制度發揮了重大作用。盡管科舉制度在傳統封建社會是進行專制統治的工具,但在壹定程度上也推動了歷史的發展。科舉制度中的很多原理與手段對於今天的公務員制度都具有重要借鑒意義。

壹、公務員制度與科舉制度

現階段流行的“公務員”壹詞,是從外文civilservant翻譯而來,可以譯為“文官”,由此公務員制度也可以稱為文官制度[1]。2005年,我國制定出了《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這部法律是我國對人事幹部管理方面做出的第壹部法律章程,在次年1月1日該法律正式生效,標誌著我國的公務員制度正式形成[2]。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國現行的公務員制度,是借鑒西方先進管理模式和經驗的產物,也是壹種“舶來品”,但事實上並非如此。西方國家實行的公務員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在我國古代科舉制度的影響下產生的。

我國古代早在隋唐時期就已經推行了開明化的科舉制度,當時這種相對公正公平的考試和選官制度影響較大,不僅使得我國周邊的日本、朝鮮等等國家紛紛效仿,同時也使得壹些歐洲國家開始借鑒與沿用。我國古代的科舉制度對西方國家在政治體制方面的影響可以追溯到16世紀,兩位葡萄牙傳教士最先把中國的科舉制度帶到了西方,在他們的著作《中國遊記》和《偉大的中國》中對我國古代的科舉制度進行了詳細描述和肯定,當時這兩本著作在歐洲出版發行後,廣為流傳,使得歐洲人對中國的政治制度高度關註。比如西方著名學者威廉斯曾經對我國隋唐時期的科舉制度這樣評價:“在中國政府中采用的文武官吏考試制度,盡管在古埃及有類似制度,但是在古今任何壹個大國中都可以算作是壹種無可比擬的政治制度[3]。”而且在1983年,當時美國的人事總署署長艾倫坎貝爾來北京講學時也曾經說到:“當我見到中國古代的文官考試制度時,非常驚訝,因為在西方所有的政治類的書籍論著中,凡是涉及到文官考試制度的內容全都來源於中國。”由此可以看出,我國現階段實行的公務員制度歸根到底是壹種“出口轉內銷”的文化政治產品,我國的祖先早在1000多年前,就已經構建出了壹種具有優越性的考試和選拔官員的制度,由此可以判斷,我國古代的科舉制度為現行的公務員制度提供了借鑒載體。

二、公務員制度對古代科舉制度的繼承

(壹)考試內容上的繼承

對我國古代隋唐時期的科舉制度進行分析,通常都為“常科”和“制科”,而其中的“常科”是壹種較為普遍的考試形式。唐代時期的常科考試中開設的科目較多,大約有十余種。根據史書《新唐書-選舉誌》中的有關記載:“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經,有俊士,有進士,有明法,有明字,有壹史,有三史,有開元禮,有道舉,有童子。而明經之別,有五經,有三經,有二經,有學究壹經,有三禮,有三傳,有史科,此歲舉之常選也[4]。”通過這些記載,我們不難看出,同樣都是秀才或者考舉人,但是他們的考試內容很多,不同的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和特長來選擇相應的內容。

我們今天的公務員考試也或多或少的繼承了這種考試內容。當前的公務員考試基本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主要環節,在筆試環節中,無論是報考什麽崗位,科室辦公人員或者公安警員,都需要參加《申論》科目的考試,與參考人員的實際工作內容相比,實踐意義不大。雖然公務員考試內容不是單壹形式,但是還應該對科舉制中的多元化形式進行借鑒,要根據實際崗位需要,擴充公務員考試內容,實行更具有針對性的考核,從而更好的招錄到有用人才。

(二)錄用制度上的繼承

在科舉制度產生以前,我國古代在人才選拔上都采用的是世襲世祿制、軍功封爵制、察舉制以及九品中正制等,這些制度都存在壹定程度的弊端,對當時的人才選拔都產生了負面影響。經過歷代統治者的研究探索,終於找到了科舉制這種公開公正考核選拔官員的錄用制度。科舉制不同於以往的選拔制度,它主要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進行錄用與否,把官與學巧妙的地進行了結合,從而形成了要想入仕登科就必須以品行才華致勝的形勢。就像在策試考核中,需要對考生的品德、學識、才華以及“實務”進行全方位考察,尤其對於國計民生問題的考核。這樣的文官考試制度對於官員的文化素質和社會的教育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公務員錄用制度是指按照相關的法律條文,采用公開公正的考核辦法,從社會上選拔出人才到相關機關單位擔任非領導職位的準則和規範。而在當前的公務員錄用制度中,也同樣吸取了科舉制中的精華。不僅僅對考生的知識技能進行嚴格考核,同時也註重對考生道德品質的考核,通過面試和筆試環節,選拔出綜合素質高的當代優秀人才,更好的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

三、公務員制度對古代科舉制度的借鑒

(壹)考試法律制度上的借鑒

通過對古代有關政治考試制度相關書籍的閱讀和研究可以發現,我國古代科舉制度具備了完備的法律體系,不僅對文科考試進行了嚴格規定,同時對宗科和武科等考試都做出了詳細規定,而且到了清代,相關的法律條例更為完善。而我國當前的公務員制度方面的規章制度卻很少,除了《公務員法》以外,沒有出臺公務員考試錄用方面的專門法律文獻,使得公務員考試中留存了制度空白,不能保證公務員制度依法落實。而古代的科舉制畢竟是當時的社會產物,難免會存在缺陷,因此我們要對科舉制中的相關法律內容進行合理借鑒,取其精華,去其糟粕。例如鎖院防止考試漏題;搜檢防止作弊;謄錄、糊名防止人情交易;磨勘防止復試弄虛作假等手段,都是當前公務員考試法律制定和實施的重要借鑒資源,我們要對這些方式進行充分借鑒,從而保證公務員考試的公開公正性[5]。

(二)報考方式上的借鑒

我國清代實行的科舉考試通常分為鄉試、會試和殿試三級考試。鄉試是科舉考試學生參加的省級考試,如果考試通過,則被稱為舉人,而其中的第壹名被叫做解元;會試是舉人在禮部貢院中參加的全國性考試,通過會試者被稱為貢士,考取第壹名者叫做會元;而殿試是貢士參加科舉階梯考試的最後壹個階段。殿試中的入取人數為壹甲三名,二甲和三甲各若幹名,都統壹被之稱為進士,而壹甲中的前三名又分別被叫做狀元、榜眼和探花,在每個級別的考試中都采用平等競爭的機制[6]。

當前,我國公務員考試中都是采用先報考職位,當經過資格審查之後,再進行考試。這種考試的報考方式存在壹定弊端,使得公務員考試中出現了冷熱不均的現象,而且這種現象已經持續了多年。在考試之前,很多熱門職位報考人數過多,“千裏挑壹”的現象經常上演,而對於壹些基層崗位,報考人數卻少之又少,職位冷熱不均,造成了很多綜合能力較強的考生,由於自己的職位選取不當而錯失了被相關部門錄取的機會,另外還有些參考人員,為了能夠順利被錄取,因而就報考了冷門或者是自己不擅長的專業,這樣很不利於各個崗位中優秀人才的培養和選拔。針對該問題,在公務員考試中,我們應該對報考制度進行合理創新與改革。可以采用先筆試而後報考職位的方式,在考生看不到大家報考職位人數情況的前提下,先通過筆試之後再進行報考。實行該制度,當考生達到錄取資格標準後,可以按照自己的筆試成績,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職位。而這種制度也正是對科舉制度中的平等競爭機制進行的創新,這種制度的實行,能夠有效緩解每年的國考中熱門職位報考集中的現象,能夠對考生群體進行事先“預分流”,同時也可以減少部分基層職位空缺的現象。

(三)管理方式上的借鑒

在古代科舉考試中,基本上都設有貢院和科舉儀式,體現出了歷代王朝對科舉考試的重視程度,同時也彰顯了科舉考試的權威性與嚴肅性,讓眾多的參考者感到了無比榮耀。當前我國的公務員考試中,壹般都沒有專門考場,而且臨時性考場條件設施較為簡陋,不僅沒有彰顯出公務員考試的權威性、嚴肅性,也為考生徇私舞弊提供了條件。因此在當前公務員考中,要設計出能夠體現出時代精神的參考儀式,提高考生的神聖生命責任感,體現出公務員考試的威嚴。同時也要設立專供考試使用的考場,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借鑒古代“明遠樓”中的監控系統以及規避考試作弊的管理方式。

另外,由於古代的科舉考試重視對四書五經和八股文的考核,束縛了對文體的創新,忽略了對自然科學的研究,壹定程度上扼殺了知識分子新思想的萌發。因此新時期的公務員考試,壹定要對科舉考制內容進行科學吸收。公務員自身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著公務員制度的功能實現,公務員的考錄制度的科學化管理是現代化政府人事管理的重要體現。因此公務員制度要順應時代發展潮流,不斷進行改革創新,以便更好的適應政府管理模式轉變和新環境變化的需要。在科舉制度下,眾多知識分子職業選擇性往往較為單壹,如果不能入仕,就只能退而為師,兩者之間的差距較大,而如今,社會分工明確,沒有高低貴賤等級之分,市場經濟體制下,作為服務公眾的事業管理人員,要切實加強公務員職業化建設,政府機構要深化改革,加強公務員的管理培訓工作,積極探索公務員管理新機制,創造出尊重人才的和諧寬松環境,培養和提高公務員的創新能力。灌輸新時期公務員職業化理念與思想,通過優化公務員的激勵機制、培訓機制以及職業化體系,打造出壹支專業技能強、道德素質高的現代化公務員團隊,推動我國政治經濟建設的發展。

結束語:科舉制度之所以在古代能夠延續1300年,說明其有壹定的存在價值,通過對官吏人才的選拔,維護了政局的穩定,促進了經濟的發展。科舉制度中的嚴謹的考試流程和嚴格的組織措施,對於當前的公務員考試具有重大指導意義。公務員考試的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都是對科舉制度的繼承。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科舉制度的局限性,思想的束縛、內容的僵化等需要我們引以為戒。作為現代化的公務員制度,必須立足國情,以服務大眾為目的,不斷創新突破,完善考核內容和機制,站在時代的高度,認真分析科舉制度,用揚棄的觀點正確看待我國古代的科舉制度,從而更好的推動我國政治經濟文明建設。

參考文獻:

[1]景亭.中國公務員制度創新――以職業化為中心的分析[M].南京社會科學,2011(12).

[2]陳茂同.中國歷代選官制度[M].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

[3]劉棟.論中國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的創新[J].管理前沿,2010(3).

[4]彭紅.科舉制度對我國公務員考試制度之借鑒[J].重慶:重慶工商大學學報(兩部論壇),2012(9).

[5]王峰.中國隋唐科舉制度與當代公務員考試選拔制度之比較[J].河北廣播大學電視學報,2012(21).

[6]張清.完善我國公務員考試制度研究[D].雲南:雲南財經大學,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