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是指: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
1、吏部,吏部掌管的是全國官吏的考課、任免、調動、勛封、升降等事務,最高長官為吏部尚書,也被稱為“天官”。明朝洪武之後吏部之下所統轄的四司分別為:文選司、驗封司、考功司以及稽勛司。
2、戶部,李世民之前稱為民部,後來避李世民諱,改成戶部,掌管的是戶籍、財經,相當於現代的財政部和民政部的合體,包括田地、戶籍、賦稅、官員俸餉以及壹切財政相關的事宜,最高長官為戶部尚書,也被稱為地官、計相等。
3、禮部,最高長官是為禮部尚書,執掌吉、嘉、軍、賓、兇五禮,同時還管理全國的教育事務以及科舉考試,還有藩屬和外交。禮部的四司分別為:儀制清吏司、祠祭清吏司、主客清吏司、精膳清吏司。
4、兵部,掌管的是武官以及兵籍、軍械和軍令等,最高長官為兵部尚書,亦號“本兵”。
5、刑部,最高長官為刑部尚書,刑部執掌全國刑罰以及刑名審核,負責審定朝廷法律,復核各地送到刑部的案件,會同九卿壹起審理“監候”級別的死刑案件,另外直接負責審理京畿地區待罪級別以上的案件。
6、工部,掌管的是營造工程事項,負責朝廷的各項工程、工匠考核、屯田、水利,最高長官是為工部尚書,亦被稱為冬官等。
六部的歷史沿革
三省六部是自西漢以後長期發展形成的制度。其中尚書省形成於東漢(時稱尚書臺);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於三國時,目的在於分割和限制尚書省的權力。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至隋,才整齊劃壹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核與貫徹執行。
漢光武帝劉秀在尚書臺設三公、吏部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書,為六部前身。西晉時,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屬尚書省。南北朝亦有六部,然名稱因王朝而異。隋初六部名為吏部、禮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
至唐朝改度支為戶部,改都官為刑部,遂成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統於尚書省。宋代因之。元代改統於中書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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