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Juris Master)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創始於九十年代中期,是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發展,加快與國際法律教育接軌,滿足社會對高級法律人才的需求而設立的。 1996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八所高校首批試招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到2001年國家已批準28所高校有權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它們是:1996年批準的第壹批: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華東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
1997年批準的第二批:廈門大學、南京大學、中山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學院。
1998年批準的第三批:復旦大學、浙江大學、黑龍江大學、湘潭大學、四川大學、安徽大學、蘇州大學、山東大學、鄭州大學。
1999年批準的第四批:清華大學、遼寧大學、南開大學、山西大學、蘭州大學、雲南大學。
1、法碩含義:法律專業碩士學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職業性學位,主要培養面向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及經濟管理、金融、行政熱潮與監督等部門、行業的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與管理人才。
2、招收對象:主要為具有大學本科學歷的在職人員和應屆本科畢業生。鼓勵具有不同學科、專業背景(主要是財經、外語、理工類本科畢業生)的生源報考法律專業碩士。對法律本科畢業生和非法律本科畢業生的生源,實行分班招生、分類培養,重視案例教學和法律實踐。
3、考試科目: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入學考試科目為政治理論(滿分100分)、外國語(滿分100分)、專業基礎課(含刑法、民法,滿分為150分)、綜合課(含法理、憲法和中國法制史,滿分為150分)***4門。
4、從2009年開始,法律碩士分為法碩法學(本科專業為法學)和法碩非法學(本科專業為非法學),同等學歷考生同樣報考,考生範圍進壹步擴大。
特點中國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類似於美國的J.D(Juris Doctor),但兩者在內涵和層次上又不同,美國的J.D主要是培養律師的,而且在層次上屬於Doctor(博士);中國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的對象比較寬泛,涉及律師、法官、檢察官以及法律服務、法律監督和經濟管理、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專門人才,在層次上屬於Master(碩士)。根據這種情況,為了叫法上的方便和國際交流的需要,借鑒MBA的做法,"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英文對應名稱為Juris Master,簡稱JM。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中的"法律"是指職業領域,它是指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是培養高層次的法律
實踐專門人才的專業學位。它的特點是:
第壹,它是壹種專業學位。它雖然與法學碩士學位處於同壹層次、同壹規格,但類型不同,各有側重。根據培養方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主要培養面向法律實務部門中級以上專業和管理崗位的專門人才。
第二,它是以法律為職業領域的,或具有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這使得它不同於工商管理碩士學位(MBA)或公***管理碩士學位(MPA)等其他職業領域的專業學位。
第三,它是壹種高層次的學位。這是因為法律專業的特點決定的,這個學位的培養目標就是以能夠勝任法律實務工作為基準。要達到"實踐部門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與管理職務的任職要求"。這就是說,其人才培養目標不同於法律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而是高層次的、即達到碩士研究生水平的壹種學位。
種類我國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包括兩種。第壹種是參加每年壹月份全國28所高校聯考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對象為應屆或往屆的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含同等學力者);考試科目為四門:政治(100分)、外語(100分)實行全國統考,專業基礎課(150分)和綜合課(150)分實行全國聯考;考試用書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指南》。錄取類別包括計畫內非定向、計畫內定向、計畫外委培和計畫外自費,學習方式有全日制脫產學習和在職不脫產學習,畢業時獲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第二種是參加每年十月份全國28所高校聯考的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即"五部委法碩"),招生對象為具有法律或非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年齡在45歲以下的法律實踐部門在職人員;考試科目為四門: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題,外語、專業基礎課和綜合課實行全國聯考,考試用書為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德語)考試大綱》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指南》。錄取後全部是委托培養,采取脫產、半脫產和在職兼讀等多種方式學習,畢業時只獲碩士學位證書。
區別中國的高層次法律研究生教育包括法學碩士學位研究生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法學碩士學位研究生屬於學術性學位,主要招收法律專業本科生,分為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等專業,主要培養面向法律教學、科研和實務部門的專門人才。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屬於專業性學位,不再劃分具體專業。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與法學碩士學位處在同壹層次上,各有側重。前者是套用型、復合型高級法律人才,後者是學術型、專業型高級法律人才。從長遠來看,隨著法律研究生教育的發展,教學、科研人才應主要通過法學博士學位教育來培養,法學碩士學位將逐漸減少,最終與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並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作為壹種承上啟下的學位,壹方面為法律實務部門輸送人才,另壹方面也將為法學博士學位教育提供寬廣的生源基礎。
招收法律碩士院校名單
院校名稱
所在省市
院校名稱
所在省市
安徽大學
安徽省
吉林大學
吉林省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安徽省
延邊大學
吉林省
安徽財經大學
安徽省
東北師範大學
吉林省
北京大學
北京市
吉林財經大學
吉林省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市
南京大學
江蘇省
清華大學
北京市
蘇州大學
江蘇省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市
東南大學
江蘇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市
河海大學
江蘇省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市
南京師範大學
江蘇省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市
揚州大學
江蘇省
北方工業大學
北京市
南昌大學
江西省
北京工商大學
北京市
江西師範大學
江西省
北京師範大學
北京市
江西財經大學
江西省
中央財經大學
北京市
遼寧大學
遼寧省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北京市
大連海事大學
遼寧省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北京市
沈陽師範大學
遼寧省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北京市
東北財經大學
遼寧省
中央民族大學
北京市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遼寧省
中國政法大學
北京市
內蒙古大學
內蒙古自治區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北京市
青海民族大學
青海省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北京市
山東大學
山東省
*** 中央黨校
北京市
中國海洋大學
山東省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北京市
山東科技大學
山東省
廈門大學
福建省
青島大學
山東省
華僑大學
福建省
煙臺大學
山東省
福州大學
福建省
山西大學
山西省
蘭州大學
甘肅省
山西財經大學
山西省
西北民族大學
甘肅省
西北大學
陜西省
甘肅政法學院
甘肅省
西安交通大學
陜西省
中山大學
廣東省
西北政法大學
陜西省
暨南大學
廣東省
復旦大學
上海市
華南理工大學
廣東省
同濟大學
上海市
華南師範大學
廣東省
上海交通大學
上海市
深圳大學
廣東省
華東理工大學
上海市
廣東財經大學
廣東省
上海海事大學
上海市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廣東省
上海師範大學
上海市
廣西大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
上海財經大學
上海市
廣西師範大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上海市
廣西民族大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
華東政法大學
上海市
貴州大學
貴州省
上海大學
上海市
貴州民族學院
貴州省
四川大學
四川省
海南大學
海南省
西南交通大學
四川省
河北大學
河北省
西南科技大學
四川省
河北經貿大學
河北省
西南財經大學
四川省
鄭州大學
河南省
西南民族大學
四川省
河南大學
河南省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
四川省
黑龍江大學
黑龍江省
南開大學
天津市
武漢大學
湖北省
天津師範大學
天津市
華中科技大學
湖北省
天津財經大學
天津市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湖北省
新疆大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武漢理工大學
湖北省
雲南大學
雲南省
華中師範大學
湖北省
雲南財經大學
雲南省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北省
雲南民族大學
雲南省
中南民族大學
湖北省
浙江大學
浙江省
湘潭大學
湖南省
浙江工商大學
浙江省
湖南大學
湖南省
寧波大學
浙江省
中南大學
湖南省
重慶大學
重慶市
湖南師範大學
湖南省
西南政法大學
重慶市
報考條件1.擁護中國 *** 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3.年齡壹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5.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下列13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智慧財產權法、刑事法)
報名時間法律碩士的報名時間與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考的報名時間相同,壹般在每年的11月中旬報名。(在職法碩的報名時間壹般在七月份)
考生可直接到所報學校的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報名,也可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報名。根據教育部規定,參加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聯考的考生,可同時報聯考院校中的兩所高校,分數達到國家規定的錄取線後,第壹誌願未被錄取,第二誌願仍有可能被調劑錄取。
教學安排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校學習的特點是:
1.以課程學習研究為主,在課程學習期間,不分專業,開設法理學、刑法學、民法學等各門法律課程和相關課程。課程講授註重實務性、套用性,兼顧全面,突出重點。
2.在碩士論文寫作階段,研究生可根據自己的興趣和條件,選擇有關專業的論文題目進行寫作,論文要求突出套用性,並由相應專業的導師進行指導。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采用全日制脫產和非全日制不脫產兩種學習方式,全日制學習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學習不超過四年。在教學上,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以課堂教學為主,重視案例教學,強調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教學內容按法學壹級學科設定,采用學分制,包括必修課和選修課,必修課為30學分,總學分不得低於45學分。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行導師組集體培養,導師組由各專業具有碩士生導師資格的正、副教授組成,並吸收法律實務部門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碩士學位論文根據學生的興趣愛好和原專業背景有所側重,字數壹般不少於2萬字。
就業前景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畢業後主要從事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和企業管理等實際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和國檢察官法》的規定,擔任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擔任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均應當具備法律專業碩士學位以上文化程度。 另外,有相當多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畢業後,考取了法學博士研究生。因此,對於廣大非法律專業考生來說,考取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是在高起點上直接從事法律工作或進壹步深造的最佳選擇。
法碩就業前景是每壹個考生都非常關心也很現實的問題,但這個問題要通盤辨證的看待,不是壹言兩語就能說清楚的。法碩就業不成問題,學校名氣越大,地理位置越好,個人素質越高,就業就越好。但樂觀不是盲目的,研究生擴招,學生自身實力有限以及社會法律政策等因素的不確定性已經影響了研究生包括法碩就業。
許多準備考法碩的學員在此之前都認為法碩畢業就是去做律師,而且以為壹做律師就意味著很有錢,其實不然。簡單介紹壹下:
法碩就業的主要渠道:
1:考取公務員,進入 *** 機關工作,舒服、待遇好、有實權、可以鍛煉情商,增加社會閱歷。文科進公務員隊伍有優勢。
2:進入司法機關--法院與檢察院。這類機關的人以前不少都是從軍人轉業來的,法律素質很低,現在快不能適應社會需求了,遲早要下臺的。
3:進入企業的法律部門或者管理層:不想當官就去企業,會比較累,但比較有錢。法碩畢業,加上本科的專業背景,去企業很有優勢,個人發展空間也大!!
法碩是套用型復合型人才,去這些部門很多,但下面2個部門的幾乎去不了:
1:高校法學教師
2;科研院所等法律研究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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