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財經新聞 - 出國舉辦經濟貿易展覽會審批管理辦法(三)

出國舉辦經濟貿易展覽會審批管理辦法(三)

出國舉辦經濟貿易展覽會審批管理辦法

三十二條組展單位有如下行為之壹且情節較輕的,貿促會給予通報批評:

(壹)未經批準,出國辦展:

(二)轉讓批件:

(三)借出國辦展名義公費旅遊;

(四)擅自增加展團人數或延長在外天數;

(五)侵權參展企業利益;

(六)其他較輕的違規行為。

三十三條組展單位在籌展過程中出現嚴重違規行為的,貿促會可中止已批準的出國辦展計劃。

三十四條組展單位有如下行為之壹的,貿促會暫停壹受理出國辦展計劃申請:

(壹)未經批準出國辦展,造成嚴重後果;

(二)塗改、倒賣批準或財經紀律,造成不良影響;

(三)嚴重違反外事和財經紀律,造成不良影響;

(四)侵犯參展企業利益,屢遭投訴;

(五)其他情節較重的違規行為。

三十五條組展單位有如下行為之壹的,外經貿部給予撤銷出國辦展資格的行政處罰;

(壹)未經批準,多次出國辦展;

(二)偽造批件或多次塗改、倒賣批件;

(三)在外嚴重損害我國對外形象;

(四)兩內多次受到貿促會處罰;

(五)其他嚴重違規行為。

三十六條對在出國辦展中觸犯法律的有關人員,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十七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過去實行的出國辦展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壹致的,壹律按本辦法執行。

三十八條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的辦展計劃,仍由外經貿部審批。

附件:

出國辦展實行審批管理的國家

壹、展覽會集中舉辦國:德國、意大利、法國、英國、西班牙、瑞士、俄羅斯、阿聯酋、日本、韓國、泰國、新加坡、埃及、南非、美國、巴西、澳大利亞。

二、未建交國家。

,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