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對政府“小金庫”的查處中,我們看到“小金庫”的來源五花八門,“只有壹般人想不到的,沒有當事人做不到的”:城管靠收“贊助費”、公安局靠罰款不開收據,更有做假賬、做賬外賬、在銀行正式開戶儲存等等千奇百怪的形式,讓人不得不感嘆這些單位當真是“無所不用其極”。
中央三令五申,但小金庫問題始終積弊甚深,主要的癥結在於,小金庫往往被視作是違反財經紀律的違紀問題,對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紀行為,通常以違反《中國***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來查處,而始終沒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凡被查出有小金庫等違紀違法行為,最多追究壹下領導責任,而更多的還僅是停留在“自查自糾,清理壹下”的層面,使得治理“失之於寬、失之於軟”,沒有起到十足的震懾作用。
而須高度關切的是,正是因為小金庫的“長盛不衰”,導致很多公權力部門屢屢在“收費經濟”上大做文章、大肆侵犯民眾的切身權益。不少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等因為缺乏透明度和監管力度,往往都是壹筆糊塗賬,嚴重損害了國家和集體的利益,危害性不可謂不大。
“小金庫”現象之所以難以根治,壹個很重要的原因在於違規的成本太低,風險太小,不足以形成威懾效應。壹直以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多數是整改為主,承諾為輔,以罰代法。雖然也問責處分了壹部分人,但在程序上以自查為主,抽查為輔,而不是全面性的審計與檢查,自然也就會掛壹漏萬。“小金庫”產生的根源其實是利益自肥,成為小圈子和小集團的私房錢。這部分錢再隱秘,也有收與支兩個渠道,故而通過制度建設管住渠道,才能從根本上防止“小金庫”產生。
從治理舌尖上的浪費、車輪上的腐敗,再到叫停節日中的腐敗、會所中的歪風,中國的整風大戲不斷“加碼”。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部分官員總能搞出變通歪招,與整風運動躲貓貓。妳禁豪華宴請,我到會所消費;妳禁會所中的歪風,我“躲”進培訓中心逍遙。不得不承認,“升級”的四風,讓整風的威力大打折扣。
為何四風可以不斷的升級,用新“馬甲”化解整風威力呢?誠然,有思想中的四風未消的因素。俗話說,“冰凍三尺非壹日之寒”,四風問題在部分幹部頭腦中根深蒂固,只要逮住機會,就會來壹次出軌。但想想看,倘若沒有資金支持,官員即使有去會所消費的心,但有消費的力麽?由此看來,官員之所以有能力,不斷的與整風躲貓貓,歸根結底還是因為不差錢。
此次,中央開展清理“小金庫”專項治理,是對四風問題的壹次釜底抽薪。試想,在反腐不斷升級的當下,還有官員敢拿公帑報銷“灰色”消費麽?毫無疑問,清理“小金庫”,可以堵死了官員出軌的“後門”。到時候,各種會所消費、隱形福利,都會變成無源之水。即使官員想出破解整風的辦法,也只能因為囊中羞澀,無法讓四風繼續“變身”。
無疑,嚴肅財經紀律和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是保障中央八項規定貫徹執行的重要抓手,更是遏制集體腐敗、奢靡之風,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的重要舉措。所以,治理小金庫不能再單純以違紀論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