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南財經政法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博士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申請條件
(壹)碩博連讀的申請條件(須同時滿足各項)
1.須具備《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規定的各項報考條件;
2.碩博連讀的選拔對象為我校二年級(2015年9月入學)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現讀碩士學科、專業屬於申請專業的相關或相近學科、專業;
3.通過本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中所規定的第壹學年全部課程,成績優良;
4.具有較強的創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碩士學習期間表現突出,有培養潛力。對在專業學術期刊(正刊)上公開發表高質量學術論文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符合招生單位制定的辦法或實施細則的申請條件。
(二)“申請-考核制”的申請條件(須同時滿足各項)
1.須具備《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規定的各項報考條件;
2.申請者碩士專業應與所申請的博士專業為同壹壹級學科或相關學科,最後學位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已獲得全日制碩士或博士學位的申請者,或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博士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在校成績優秀;
(2)獲得境外碩士學位證書者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證書認證;
“申請-考核制”方式不接受專業碩士學位獲得者或非全日制碩士學位獲得者的申請。
3.須至少有壹篇屬於所申請學科專業領域內的學術論文公開發表(獨立或第壹作者,導師為第壹作者時,申請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者有其他形式屬於所申請學科專業領域內的科學研究成果發表(如公開出版的學術著作);
4.同意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確定擬錄取後不允許更改錄取類別。錄取前須將組織關系、人事檔案等轉入深圳大學研究生院檔案室,否則不予發放《錄取通知書》,被錄取後必須全脫產學習;
5.具有較強的語言能力,外語水平較高,並必須提供相應的英語成績證明(具體要求見個人申請需提交材料的第(9)項);
6.符合招生單位制定的辦法或實施細則的申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