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9年10月,10牽頭成立廣東省犯罪學學會,並當選學會首任會長。研究會是廣東省法學會與華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共同成立的從事犯罪學研究的學術團體,是廣東省法學會的專業學科研究會。研究院將立足改革開放前沿陣地——廣東省,積極開展學術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深入研究如何預防、控制和打擊刑事犯罪,為各級政府和政法部門提供切實可行的參考意見。這個研究會的成立得到了廣東省學術界和實務界的大力支持。
2.2006年6月5438+00作為法律專家被廣東省普法領導小組聘為廣東省“五五”普法高級講師團成員。
3.5438年6月+2007年2月,作為法律專家被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檢察院聘為人民監督員;
4.2006年8月,作為黑社會犯罪問題專家,受廣東省委宣傳部邀請在嶺南論壇作“讓青少年遠離黑社會”專題演講。南方都市報做了全面報道。
5.2006年3月作為刑法學專家受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邀請擔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同行評議專家”,對2006年申報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刑法學部分)進行專家評議;
6.2000年以來,他多次主持和參與湖南省公安廳“掃黑除惡”督導調研工作,撰寫的調研報告得到公安部的高度重視,對湖南省“掃黑除惡”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導作用。發表《有組織犯罪研究》《百起刑事案件密集評析》《保護傘研究》等黑社會犯罪專業論文和研究專著30余篇,成為國內黑社會犯罪領域頗具影響力的專家。
7.2005年起參與大型科研項目“學者關於刑事訴訟法修改的建議”。該項目由著名法學家李步雲教授牽頭,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海澱區人民檢察院、北京市律師協會和廣州大學共同承辦。該項目包括在全國範圍內對公訴和法律部門的6000名人員進行調查,在檢察院試點刑事訴訟程序改革,加強和保障律師權利,並最終形成刑事訴訟法修改的專家建議,該建議將提交全國人大法制委員會作為法律修改的參考。
8.2005年6月,為廣東省26所監獄的監獄長舉辦了“人權理論與實踐”研討會。此次活動被省內多家媒體報道,《南方都市報》緊隨其後,以“壹次前沿而敏感的培訓”為題,用兩個整版進行了詳細報道。
9.2002年9月至2003年2月,我作為湖南公安學院的聯絡員參加了由著名法學家李步雲教授主持的“警察執法與人權保護”國際合作項目。項目內容包括編寫教材、舉辦縣級公安局長培訓班和赴歐洲學習。
10.2002年4月至5月,應臺灣省有關方面邀請,赴祖國寶島進行為期壹個月的學術交流。2002年6月,接待臺灣省“中央警察大學”代表團回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