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進應用示範,促進經濟發展。針對工業、農業、商貿流通、節能環保、安全生產等重要領域和交通、能源、水利等重要基礎設施,圍繞制造業、商貿流通、物流配送等流程推進物聯網技術集成應用,抓好壹批效果突出、帶動性強、關聯度高的典型應用示範項目。積極運用物聯網技術改造傳統產業,促進精細化管理和科學決策,提高生產經營效率,促進節能減排,保障安全生產,創新發展模式,推動產業升級。
(3)改善社會管理,提升公共服務。在公共安全、社會保障、醫療衛生、城市管理、民生服務等領域。,圍繞管理模式和服務模式創新,實施物聯網典型應用示範工程,構建更加便捷高效、安全可靠的智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發揮物聯網技術優勢,推進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信息化,擴大和延伸服務範圍,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質量。
(4)突出區域特色,科學有序發展。指導督促地方政府根據自身條件合理確定物聯網發展定位,結合科研能力、應用基礎、產業園區等特點和優勢,科學規劃、因地制宜,有序推進物聯網發展。信息和信息產業基礎較好的地區應加強物聯網技術的研發、產業化和示範應用,而信息和信息產業基礎薄弱的地區應重點推廣成熟的物聯網應用。加快無錫國家傳感網創新示範區建設。運用物聯網等新壹代信息技術建設智慧城市,要加強統籌、註重實效、突出特色。
(5)加強總體設計,完善標準體系。加強統籌協調合作,依托跨部門、跨行業標準化合作機制協調推進物聯網標準體系建設。按照應急優先、共性優先的原則,加快研究制定編碼標識、接口、數據與信息安全等基礎共性標準、關鍵技術標準和關鍵應用標準。促進國防和民用技術壹體化的標準化,制定軍民通用標準。鼓勵和支持國內機構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工作,提升自主技術標準的國際話語權。
(6)壯大核心產業,提升配套能力。加快發展物聯網關鍵核心產業,提高感知識別制造業發展水平,構建完善的物聯網通信網絡制造和服務產業鏈,發展物聯網應用和軟件等相關產業。大力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物聯網骨幹企業,積極發展創新型中小企業,建設特色產業基地和產業園區,不斷完善產業公共服務體系,形成極具競爭力的物聯網產業集群。加強產業培育與應用示範相結合,鼓勵和支持裝備制造、軟件開發、服務集成等企業和科研單位參與應用示範項目建設。
(7)創新商業模式、培育新興業態。積極探索物聯網產業鏈上下遊合作共贏的商業新模式。大力支持企業發展有利於擴大市場需求的物聯網專業服務和增值服務,推動應用服務市場化,帶動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培育新興服務業。鼓勵和支持電信運營商、信息服務、系統集成等企業參與物聯網應用示範工程的運營和推廣。
(8)加強保護管理,確保信息安全。提高物聯網信息安全管理和數據保護水平,加強信息安全技術研發,推進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和安全評估機制,切實保障物聯網信息采集、傳輸、處理和應用的安全可控。對於涉及國家公共安全和基礎設施的重要物聯網應用,其系統解決方案、核心設備和運營服務必須以安全可控為基礎。
(9)加強資源整合,促進協同共享。充分利用現有公共通信和網絡基礎設施發展物聯網應用。促進信息系統之間的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避免形成新的信息孤島。註重信息資源的智能分析和綜合利用,避免強調數據采集而忽視數據加工和綜合應用。加強物聯網建設項目投資效益分析和風險評估,避免重復建設和不合理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