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訴機關指控,董正青在2006年2月至5月間,利用其主導廣發證券借殼延邊公路上市的便利,向其弟董德偉、同學趙書亞泄露內幕消息。其中董德偉在2006年2月至5月,先後買入1400多萬延邊公路股票,***投資7000萬元,從中獲利5000多萬元後,於2006年6月初將本金和贏利***計1億多元提出。經中國證監會認定,趙書亞在價格敏感期內買入延邊公路股票49.81萬股,買入金額247.8萬元;賣出29.49萬股,賣出金額182.49萬元,賬面盈利101.73萬元人民幣。據了解,2007年6月12日,董德偉被公安機關抓獲,10日後,董正青也被抓獲。
“我2006年前就開始買入延邊公路,只是數量比 較小而已。為什麽要買延邊公路,那是因為分析了他的業績和技術形態。”董德偉說,2006年2月23日延邊公路發布年度報告,此後,他開始通過幾十個拖拉機賬戶大量買進延邊公路,3月份的時候,市場開始流傳廣發要借殼延邊公路。董德偉繼續大量買進。董德偉買進延邊公路的行為直到2006年5月11日才發生改變。改天,延邊公路發出澄清公告,表示“公司主要股東和主要管理層並未與廣發證券就借殼事項有過任何接觸”。因此,董德偉說他開始賣出延邊公路。
這裏有兩個疑惑,其壹董德偉是在廣發證券借殼延邊公路之前的十幾天開始買入的,那麽廣發證券有意向借殼延邊公路究竟是什麽時候?其二,在傳言公開後,董德偉有沒有向其哥打聽傳言的真實性。對此,董德偉說“在2月份的時候並不知道廣發證券要借殼延邊公路”,更重要的是,盡管後來傳聞公開,但是他並沒有就借殼的事情求證時任廣發證券總裁的哥哥董正青。有意思的是,在董德偉賣出延邊公路的第二天,趙書亞開始買入。和董德偉不同的是,趙書嚴承認了曾經給董正青打過兩次電話。據董德偉稱,上世紀80年代就已認識趙書亞。趙書亞和董正青是中專同學,也是老鄉。被捕前,趙書亞的身份是湖北中安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趙在法庭上說,發布澄清公告後,5月12日立即打電話給董正青,但是“電話沒打通”,沒有求證到結果,但是還是買了。5月18日再次打電話給董正青,董正青如此回復:廣發在借殼壹***有六個備選,“延邊公路只是其中之壹”。此外,趙書亞還表示,他們本人只有43萬股股票,“其余6萬股實際上是我妻子弟弟的。”他只不過恰巧幫其代持而已。不過,盡管否認了有內幕交易的行為,但是董德偉和趙書亞卻坦承曾經串謀作偽證。
董德偉表示,為了規避管理層對持股比例超過5%(當時延邊公路流通盤大概為9000萬股)的監管,於是同趙書亞串謀,將部分賬戶轉給趙。董德偉還直言不諱地表示,自己所購入的延邊公路是通過幾十個拖拉機賬戶完成的。
“為什麽不用自己的賬戶,而用拖拉機賬戶?”法官問。“幾十年的炒股經驗決定的。”董德偉回答說。而根據《財經》的報道說,證監會開始調查延邊路股票異常時,董正青曾致電趙書亞,說董德偉有事相求。壹個星期後,董德偉到武漢找趙書亞,提出請趙書亞幫忙作偽證。而作為關鍵人物的董正青則如此證明自己並沒有涉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他說,廣發證券在2006年上市的籌劃中是沿著兩條路走的。其壹是IPO上市,其後是借殼,而借殼上市廣發證券意向是在上海交易所上市,因此當時的第壹目標是遼寧時代(600241)。其次,廣發證券借殼延邊公路最終確定的時間是2006年6月5日。這個決定是由廣發證券領導層決定的。2007年公安部門對董正青展開調查,後來相關部門在他家搜到了壹本書證。其內容涉及廣發證券的股權變更歷時過程,其中涉及某些股東身份是假的。在昨天的審判中,法官訊問該書證的內容,董正清表示,該書證對廣發證券關系重大。從而拒絕透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