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而言之,通關壹體化?多次通關,比如壹次通關?例如,有些企業在壹個地方,但貨物進出口可能在另壹個城市。最初,海關的分布是本地化的,壹個地方的海關是壹個獨立的監管系統。現在,區域通關壹體化後,企業可以自主選擇申報、納稅、通關地點和通關模式,過去需要在多個海關辦理的手續可以在壹個海關辦理,進壹步簡化了手續。
壹。定義
狹義壹體化是區域通關壹體化改革的通關模式之壹,其判斷標誌是報關單申報口岸與進出口通關區碼前兩位不壹致,且不是屬地申報或中轉申報。
狹義整合僅限於2水路運輸、3鐵路運輸、4公路運輸、5航空運輸和6郵件運輸的報關單。
第二,進口流程
1.預錄入
區內企業按照海關報關單填報標準,以紙質或無紙化方式錄入電子數據報關單,傳輸隨附單證並向海關申報。
2.電子文件審查
海關計算機系統對報關單電子數據進行規範性和邏輯性審核。系統不接受無法通過規範性審核的電子數據申報表申報;對於通過審核且符合集成邏輯起訴要求的電子數據報關單,系統將設置相應的報關單標識,相關報關單審核界面將顯示?區域壹體化?文字。
3.渠道識別和風險分析
系統根據區域風險參數進行風險分析,並根據區域渠道參數情況進行判別。需要人工專業人員審核的,移交區域文件審核中心專業文件審核員審核;如果不需要人工檢查票據,它將由計算機自動完成。
4.人工批準
根據相關操作規範和系統提示的重點審核內容,海關專業審核員將對報關單進行人工審核,並根據審核情況確定報關單的後續處置方式:
(1)批準的,報關單結單;
(2)如果經審查認為有必要調至本分中心或其他分中心的其他崗位,應如何處理?轉內?運營;如果認為有必要轉到申報地海關接單,是否應當執行?轉外?操作。
(3)如果審計認為企業有必要補充信息或溝通協商,應如何處理?掛機?操作。如果系統中已經維護了專業通關的員工編號和電話號碼,系統將告知企業通關人員的姓氏和聯系方式。
(4)如果審計認為有必要檢查,可以發出監控指令。
(5)如果審核失敗,選擇?退單?,並告知企業退回訂單的原因。
5.發送稅務說明
涉稅報關結束後,系統向企業發送電子繳稅通知,企業可以采用。電子支付?辦理納稅手續的方式。
6.現場接受訂單
海關報關單結單後,將按照紙質或無紙化通關的現有操作流程,移交申報地海關進行分揀和審核。
7.監測和檢查
申報地海關可以在人工審核和現場接單過程中發出匯總監管指令,還是使用?檢查設置?功能發布即時控制指令,或在檢查過程中發布二級預定控制指令。海關申報查驗後,企業可以選擇在口岸或申報地實施查驗。
(1)口岸查驗
(壹)申報地海關通知企業貨物需要檢驗。
②企業在口岸海關檢驗部門辦理檢驗手續。
③口岸海關根據企業申請安排查驗計劃,根據現有規定細化查驗指令,開展查驗,查驗完成後錄入查驗結果。
(二)在申報地檢驗
(壹)申報地海關通知企業貨物需要檢驗。
②企業向申報地海關申請轉運轉產。
(三)申報地海關同意後,通知口岸海關辦理轉關手續。
(四)如口岸海關同意“轉船轉運”,企業應在口岸海關辦理轉船轉運手續,以轉船方式將貨物轉運至申報地海關。
⑤貨物移交海關後,申報地海關根據現行規定細化檢驗指令,進行檢驗,檢驗完成後錄入檢驗結果。
8.貨物放行
(1)如無查驗,申報地海關完成放行操作。如果口岸海關已使用新的艙單系統,H2010系統將根據電子理貨信息完成報關單的自動放行。
(2)如有檢驗,應根據檢驗結果確定後續處置方法:
①檢驗正常的,檢驗地海關錄入檢驗結果並完成放行操作。報關單未辦結相關通關手續的,由申報地海關辦結通關手續並完成放行操作。
(二)查驗異常的,由申報地海關進行查驗和後續處理,並將查驗和處理結果通知入境口岸海關;需要放行的,由申報地海關完成放行操作。
9.貨物提取
海關完成報關單放行後,企業憑海關電子版或紙質版放行證明到監管場所辦理提貨手續。
10.結關
進口貨物壹放行就能通關。
11.聯合簽發證書
海關申報證書的簽發要求與現行條例中的要求相同。
12.排序訂單
申報地海關完成報關單的歸檔。貨物在口岸海關檢驗的,口岸海關應當填寫紙質檢驗記錄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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