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導向,使普及生態文明觀念獲得良機。僅靠市場和社會力量,生態文明觀念的形成需較長的時間。財政可以發揮作用,財政對生態文明建設的支持涉及到方方面面,可以說,財政已然將生態文明意識的普及納入到壹點壹滴中,對各類生態資源的資金支持,對退耕還林、還草、還濕等工程的扶持,節能減排示範城市的選拔和新能源汽車補貼,等等。這些壹項項切實可行的措施,成為生態文明建設的推動力量。
財政早已著力,仍將持續加力
生態文明建設財政早已著力。退耕還林、退牧還草,說時容易做時難。為什麽要退?生態文明建設即是理由。退耕還林、退牧還草,促進了水土保護和生態優化。但退出之後,農牧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問題如何解決?就業問題如何解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聯的壹系列問題又該如何解決?財政補貼為此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在助力生態文明建設上,財政支持不僅體現在財政對相關個人和經濟主體的直接引導和幫扶上,更是壹個涉及到方方面面、自上而下的系統性工程。
主體功能區戰略的實施與政府轉移支付緊密相連。沒有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主體功能區戰略難以實施。禁止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本來就是自生能力較弱的地區,轉型所遇到的各種難題僅依靠當地力量往往很難解決。況且,這種主體功能區的建設本身具有極大的正外部性,從中受益的地區有必要提供適當的補償。例如,壹些大江大河上遊流域的禁止開發與限制開發,對於下遊發達地區的影響極為正面,發達地區提供適當的幫助理所應當。現實中,區域間的對口援助、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的增加,都已在主體功能區戰略的實施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當然,這仍遠遠不夠,區域間利益協調力度仍有待進壹步加強。
排汙收費以及各種與環境保護有關的行政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收取行為,政府在環境保護上的投入,已在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發揮了顯著的促進作用。以環境稅取代排汙收費的計劃是對既有制度的優化,財政對大型生態工程恢復支持也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
財政支持方式持續創新
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財政收支活動,不僅是財政資金的轉移過程,更與國家治理的現代化目標密切相關。特定的稅收制度安排,能夠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所需的技術創新。合適的財政支出安排,同樣能推動技術進步,推動新能源新技術的發展,從而推動生態文明建設。企業所得稅對研發投入費用扣除,可以分攤企業技術創新成本。對於企業在新能源新技術上所取得的技術突破給予獎勵,采取財政資金後資助的方式,可以保證財政投入有更好的回報。
財政助力生態文明建設,不能停留在資金的支持上,而應通過體制機制創新,進壹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從而更好地推動生態文明建設。
財政助力生態文明建設應置於公***政策分析框架之中,從政策目標的設定、政策運行、政策成本與績效等多個視角,對此類財政行為進行綜合評價。能夠用較少財政資金實現目標的政策,就是適宜的政策。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要考慮稅式支出成本,並與績效比較,以選擇更優的政策。政策分析與評價在壹定程度上也會構成約束機制,從而有利於財政政策的優化。
財政與市場的配合
財政對生態文明建設具有引導作用,但無法取代市場和社會的作用。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目標來看,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不應改變,社會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積極作用也不能被否定。市場能做的就讓市場去做,社會能做好的就放手讓社會去做。財政助力行為,只是局限於市場和社會做不好的,而且政府能做得更好的領域。
在這種情況下,財政對技術創新的支持要特別註意支持方式的選擇。否則,政府或可能越俎代庖,替代市場作用;或扭曲市場競爭機制,破壞市場體系發育與發展。
例如,壹些新能源企業甚至靠財政補貼的“輸血”生存,“造血”機制沒有形成,這是不正常的,也是不可持續的。顯然,面向各種市場主體,采取後資助(取得新技術的獎勵)效果比直接給企業“輸血”要好得多。這可以避免壹些新能源企業得到財政補助卻未取得應有的技術進步,從而讓有限的財政資金最大限度地發揮引導技術創新的作用,也有助於通過財政收支活動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新體制機制的形成。
此外,財政對生態文明建設的支持還可以進壹步探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新模式,以盡可能少的財政資金實現更佳的生態文明建設目標。
生態文明建設是壹項長期工程,財政助力應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實現經濟社會與生態文明的協調發展。(摘自中國財經報網)
(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 楊誌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