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2月1日,由原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合並而成的中國人民銀行在石家莊宣告成立,並從即日起發行人民幣,以此統壹各解放區的貨幣,並作為新中國的本位幣。1949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由石家莊遷入北平。在解放戰爭不斷走向全面勝利的過程中,隨著解放區的迅速擴大,各解放區組織和動員群眾,迅速收兌和肅清國民黨政權發行的貨幣,使人民幣逐漸占領了貨幣市場。
人民解放軍轉入戰略進攻後,隨著晉綏、晉察冀、晉冀魯豫、東北和山東解放區的逐步擴大,中***中央抓緊開展統壹財政經濟的工作。1947年春夏之交,華北解放區召開財經工作會議,提出要逐步達到各解放區財經工作的進壹步統壹,決定成立華北財經辦事處。華北財經辦事處按照統壹領導、分散經營的方針,負責有步驟地統壹各解放區的財政,積極籌備統壹貨幣的工作。10月8日,中***中央指示華北財經辦事處,準備建立統壹的中國人民銀行。
人民銀行的歷史,可以追溯到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開的“全國蘇維埃第壹次代表大會”上,通過決議成立“中***蘇維埃***和國國家銀行”,並發行貨幣。從土地革命到抗日戰爭時期壹直到中華人民***和國誕生前夕,人民政權被分割成彼此不能連接的區域。各根據地建立了相對獨立、分散管理的根據地銀行,並各自發行在本根據地內流通的貨幣。
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是中華人民***和國的中央銀行,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在國務院的領導下依法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