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隋朝開始試行的科舉制度,無疑給讀書人提供了壹條生路,可是這條路太窄,能夠進入仕途的終究是幸運的少數。不過,唐代的大詩人諸如李白、韓愈、柳宗元、劉禹錫等,都有做官的經歷,做了官,生存就沒有什麽後顧之憂了。
韓愈在唐代的文人中,算是懂得生財之道的壹個,他不僅能賺活人的錢,也能賺死人的錢,《貞曜先生墓誌銘》、《南陽樊紹述墓誌銘》等,都是為死人寫的墓誌銘,大文學出手,何等的尊貴,墓主給的酬金是相當的豐厚。稿費在唐朝,朝廷對此並無明文規定,只是到了北宋初年,才壹度形成為壹種制度。
我國古代的稿費也高得很,壹般來說,作者的地位越高、名氣越大,稿費就越高,至少在唐宋時期是這樣。唐代的李邕被時議認為“自古鬻文,未有如邕者”的。可見,李邕靠稿費發了大財。韓愈的名氣大,付給他的稿費,競至“壹字之價,輦金如山”。
壹直仕途不順的杜甫,差不多生活在饑寒交迫中,他的詩後人自有公論,可是出身於盛世唐朝,兒子餓死,自己壹生流離失所,足以說明單純靠揮文弄墨是不能養家糊口的,要靠文墨生活,最起碼先得撈起壹點政治資本。僅僅唐朝,如杜甫壹般不得誌的例子就不少,李賀、王勃,都屬於政治上的落魄者,基本上是在愁苦中打發掉短暫的光陰。
做不了官還有壹樣可做,那就是給官老爺當幕僚,王勃就是壹例。除此而外,大概就是文人放下架子來經商了。文人經商,依然與其身份有些相關聯,基本上是以賣文鬻畫為主。據史料記載,蘇東坡的壹幅字就賣出了幾十兩銀子。到了北宋時期,出版業已為文人找到了壹條出路,與今天相似的是什麽書好賣就寫什麽書,創作的摘編的甚至當文抄公的,都有,這與各人的水平和名氣有關,水平高的當然是從事原創,而後拿壹筆不菲的“潤筆費”,發財心切的和求生無門的,當然只能玩些下三爛的把戲了。比較之下,古代的文人,最不濟也不會比普通老百姓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