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小區很小,只有400戶,但有三個快遞箱,壹到網購節就不夠用了。此外,超時收費令許多用戶不滿,因此快遞公司將大量快遞放在社區門口的小超市。
超市幫忙收了不到半年就不做了。逛街時,老板隨口問道。老板說她根本賺不到錢。她說,雖然妳每天不看200件快遞,但每件快遞只有3毛錢,妳還得幫忙進出倉庫。很多人幾天不取快遞,大件占地方。辛苦壹個月,要花1200元,超市很多商品都裝不下。又累又賺不了多少錢,還耽誤了食堂的生意。
小超市不收快遞後,童淵在小區樓下開了壹家母親驛站,並開始帶老板守店壹個月。後來他雇了壹個人收快遞,工資2000多元。從早上9點到晚上9點,沒有周末。如果老板臨時有事,除了過年休息幾天,基本上是全年無休。我估計壹件4毛錢左右,不然快遞公司寧願放在快遞櫃裏,我每次都會去拿。
所以8萬元的轉會費有點貴。如果妳真的賺錢了,為什麽要轉移呢?壹天收到700件已經很多了。至少需要兩個人才能保持忙碌。壹件40美分,壹天280元。壹個月連1萬都不到。交貨非常不穩定。我退貨的時候從來不去郵局寄快遞。直接聯系快遞員就可以了。
如果妳壹個月掙壹萬元,除了房租、水電和人工,妳還會掙壹份工資。但是妳自己幹的話壹天七百塊就累死了,每天都離不開人。這個收入和付出的努力不成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