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書法家張旭是與李白、飲酒的壹員。唐文宗曾經寫過壹封信,把李白的詩、裴旻的劍舞、張旭的草書作為“三絕”。他還寫詩,與何、張、包融並稱為“吳中四君子”。傳世的有《肚子疼帖》、《四言詩》。字高波,字紀明,是吳軍(江蘇蘇州)人。壹開始是常熟的壹個都督,後來做了很久的晉武官,人稱“張長史”。他的母親陸是初唐書法家的侄女,也就是俞士南的孫女。魯的書代代相傳,這在歷史上是有名的。張旭灑脫、大方、出眾、才華橫溢、學識淵博。杜甫與李白、何交好,被列為“飲酒八仙”。他是壹位極具個性的草書大師。因為他經常喝醉,叫囂著狂走,然後寫書,甚至用頭發蘸墨水寫字,所以有“張典”的外號。懷素繼承和發展了他的筆法後,也從草書中得其名,並稱之為“醉”。張旭奔放,喜歡喝酒,經常喝醉後跳舞,然後回到桌上,筆墨壹揮。有些人說他粗魯,給他起了壹個瘋狂的綽號。事實上,他很小心。他認為日常生活中接觸到的壹切都可以激發寫作的靈感。偶爾得到壹些東西,就是把它融進自己的書法裏。當時人們只要得到他的壹張紙,都視之為珍寶,而且是世襲的,是真的。當時張旭有個鄰居,家裏很窮。聽說張旭很慷慨,就給張旭寫信,希望得到他的支持。張旭很同情他的鄰居,於是在信中說:妳只要說這封信是張旭寫的,要價可以是幾百金。鄰居按照他的話在街上賣信,不到半天就賣完了。鄰居高興地回到家,非常感謝張旭。
張旭的書法始於張芝、二王,以草書為最高成就。史稱“草之聖人”。他本人以繼承“二王”傳統為榮,字寫得很好。另壹方面,他又模仿張芝草書藝術,創造出壹種瀟灑莫測的狂草,令世人震驚。相傳他看到公主與丈夫爭吵,他聽到了倡導,得到了筆法的意思;我在河南葉縣時,愛看公孫大娘舞西河劍,所以得了草神。顏真卿兩次辭職,向他請教筆法。張旭是壹個純粹的藝術家,他把自己的情緒傾註在點畫中,沒有人看,像瘋子壹樣沈醉。唐涵予在《送高賢給大師序》中稱贊道:“情感、困窘、悲傷、快樂、怨恨、渴望、醉酒、煩悶、委屈,若在心中動人,必以草書表現。看事物,可以看到山川河流,懸崖峽谷,鳥獸蟲魚花草,日月星辰,風暴烈火,電閃雷鳴,歌舞戰鬥,天地變化。可喜可賀,壹則在壹書,故許之書仍如鬼神之變,變幻莫測,終為後世所傳頌。”這是壹個真正的藝術家對藝術執著的真實寫照,難怪後人談起唐代的書法,對歐、禹、楚、顏、劉、蘇都贊不絕口,卻又都推崇張旭,這在藝術史上是絕無僅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