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學校的全稱、性質和代碼
學校全稱:重慶財經職業學院
學校性質:學校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渝府〔2007〕38號),教育部備案,重慶市商務委員會主管,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管理的全日制公辦高校。
國家標準代碼:14128
第三條辦學層次和類型
普通高職院校
第四條辦學地址
重慶市永川區常州大道西段2號,無分校,無聯校。
第五條學業證書的頒發
學生修完本校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授予教育部電子註冊、國家承認學歷的重慶財經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
第六條辦學的基本條件
學校位於重慶市永川區,占地面積710畝,建築面積169000多平方米。教學樓、訓練樓、圖書館、學生公寓、學生食堂、標準田徑場、禮堂等設施齊全。教學儀器設備總值21.73萬元,圖書館藏書47萬余冊,專任教師305人(其中教授605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2人,全國優秀教師3人,重慶市優秀教師2人,重慶市優秀專業技術人員1人,重慶市中青年骨幹教師1人,重慶市首批社會科學專家庫成員3人,碩士生導師2人。
第七條收費標準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慶市教委的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學費5000元。6500元/生?在,住宿費500?1200元/生?幾年。退學或提前完成學業的,學校將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住宿時間,按月退還剩余學費和住宿費。
第八條招生範圍和人數
學校面向重慶、四川、海南、貴州、甘肅、內蒙古、河南、山西、安徽、陜西、雲南等11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職院校招生2050人。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考試院)公布的重慶財經職業學院計劃。
第九條語言和體檢相關要求
學校所有專業招生時對外語沒有限制,學生入學後開設英語公共外語課程。男女比例及各專業年齡不限。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的規定。
第十條獎學金和貧困學生助學金管理辦法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貧困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政策。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學年;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生?學年;國家撥款2000?4000元/生?學年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去當地教委學生資助中心?生源地助學貸款?(每學年最高貸款8000元)。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還有機會獲得學校獎學金,壹等生3000元?學年,二本1000元/生?學年,三等500元/生?學年學校還開辟了勤工儉學崗位,實行特殊困難補助制度。
第十壹條準入規則
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條例》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文件規定的招生政策。公平競爭,公平選拔,程序公開?然後呢。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新生的原則。
(1)符合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公布的最低錄取控制線和投檔原則,據此執行?順序自願申報?還是?平行誌願檔案?入學方式。拿?順序自願申報?優先考慮第壹誌願填報我校的考生;在第壹誌願來源不足的情況下,按照誌願順序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入檔考生。拿?平行誌願檔案?時,按照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考生。
(2)原則上根據考生的專業誌願及其成績,或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錄取政策確定進入檔案考生的專業安排(內蒙古按專業誌願規則錄取)。進入檔案的考生先按專業誌願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同專業誌願的考生按成績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專業計劃已滿且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安排在有空缺的相近專業;專業計劃已滿,不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壹般不予錄取。各專業原則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三)符合國家和原籍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分、降分條件,並經原籍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辦(考試院)批準的考生,擇優錄取。
(四)公布錄取結果的渠道為學生出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考試院)。考生也可在重慶財經職業學院招生網站的錄取查詢系統中查詢。
第十二條新生入學,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未通過審查的學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第十三條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代理招生工作。請直接向學校招生部門咨詢招生事宜,否則,學校不承擔任何後果。
第十四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學校以往關於招生的政策和要求與本章程不壹致的,以本章程為準。
第十五條聯系信息
招生電話:023-49834729 49655062
招生監督電話:023-49569916
傳真:023-49834729
學校網站:
郵箱:cqcjzs@126.com
地址:重慶市永川區常州大道西段2號重慶財經職業學院招生辦
郵政編碼:4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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