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本要求
(壹)在教育部劃定的“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中央財經大學根據不同招生類型的招生計劃,結合錄取推免生使用計劃情況,劃定“中央財經大學2015年碩士生入學考試復試分數線”,達到相應分數線的考生才有復試資格。中央財經大學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進行復試,會計和審計專業學位差額復試總比例為200%左右,其他專業學位差額復試總比例為130%左右,學術型專業差額復試總比例為120%左右。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通過資格審查、復試考核及體格檢查等環節(推免生因已經通過上述程序,不再重復進行)。
(二)根據中央財經大學上線生源總體情況,本年度不接收任何調劑復試考生。未進入復試或復試未被錄取並符合教育部規定調劑基本條件的考生應及時查閱“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調劑信息,並按系統要求進行相關申請復試等操作,否則調劑無效。
二、復試工作的組織和職責
(壹)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壹領導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及錄取工作。組長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研究生院、紀委、監察審計處、各招生學院(含研究院、中心,以下簡稱“學院”)負責人組成。其工作職責和要求是:
1.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試院等上級主管部門關於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的方針、政策與規定。
2.制定中央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3.統籌和協調全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開展,建立復試組織機構,組織召開學校層面的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會議並進行相關培訓,指導各學院建立健全復試工作相關辦法。
4.以紀委、監察審計處為主體成立督查組,制定復試錄取監督和復議辦法,全程參與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並進行全面有效的巡查和監督。
(二)學院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組和資格審查工作組,負責組織和協調本院復試及錄取工作,並對本院復試和錄取結果負責。組長由本院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並實行組長負責制。復試工作組成員由相關專業的學術帶頭人、學術骨幹、碩士生導師、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含副高級)或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等組成。資格審查工作組成員由學院負責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領導和教師構成,不少於3人。
復試考生較多的專業或專業較多的學院可成立若幹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組長和成員由本學院復試工作組確定(成員資格要求同復試工作),各復試工作組或復試小組成員不少於5人。
1.復試工作組的工作職責和要求:
(1)按照學校要求制定本學院不同招生類型的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2)負責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並對其進行有關復試原則、政策、紀律等方面的培訓,規範其工作行為。
(3)負責制定專業潛質面試考核指標體系,並建立題庫。
(4)負責組織建立外語聽說測試題庫。
(5)負責組織考生的知識成就評定、專業潛質面試和外語聽說測試工作。同壹專業各復試小組試題的難易程度、考試要求和成績評定標準要明確、統壹,以保證整個考試過程的壹致性、連貫性和公正性。外語聽說測試復試組成員不少於2名教師。專業潛質面試和外語聽說測試要求全程錄像錄音備查。
(6)負責組織填寫《201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專業潛質面試記錄》和《外語聽說測試記錄》,並須當場評出考生的專業潛質面試成績和外語聽說測試成績。
(7)負責專業能力筆試的閱卷工作。
(8)負責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以及會計、審計專業學位考生的政治理論加試命題、組考和閱卷等工作。
(9)負責填報考生專業潛質面試成績、外語聽說測試成績、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以及會計、審計專業學位考生政治理論加試成績。
2.資格審查工作組的工作職責和要求:
(1)負責考生資格審查工作,嚴格執行資格審查要求,對於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準予復試。
(2)負責建立考生個人復試檔案,包括考生資格審查材料和各項復試考試材料,以備核查和存檔。
三、復試內容和計分辦法
(壹)復試內容
復試包括資格審查、知識成就評定、專業能力筆試、專業潛質面試、外語聽說測試、心理測試和體格檢查。此外,同等學力考生還需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幹課程。會計和審計專業學位考生還需加試政治理論。
(二)計分辦法
1.資格審查工作由學院資格審查工作組完成,根據考生提交的《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思想政治與道德品質鑒定表》和資格審查要求考生提交的其他材料進行審核,以兩級計分法即合格和不合格計。
2.復試中的知識成就評定、專業能力筆試、專業潛質面試和外語聽說測試采取記分法打分。復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公式為:復試總成績=知識成就評定成績+專業能力筆試成績×0.5+專業潛質面試成績×0.4+外語聽說測試成績。知識成就評定成績滿分為5分,專業能力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專業潛質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外語聽說測試成績滿分為5分,上述四項最小得分單位均為0.5分。
(1)知識成就評定由學院復試工作組於面試前或面試後根據考生提供的《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知識成就評定表》以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打分,包括考生大學階段的學習情況及成績、復試之前相關實習及工作情況、發表論文和參加課題研究等科研情況三方面的考核。
(2)專業能力筆試考試由研究生院統壹組織,依據《中央財經大學2015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以下簡稱“《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專業課復試筆試科目內容進行,參考書目為《招生簡章》中各招生專業對應的參考書目,考試時間為2小時。
(3)專業潛質面試由學院復試工作組負責組織,面試需區分學術型考生和專業學位考生,各有側重。
針對學術型考生,專業潛質面試包含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學術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三個考核項。
針對專業學位考生,專業潛質面試包含對專業知識的應用能力、實踐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職業興趣和素養三個考核項。
學院需區分不同招生類型,根據上述所列考核項目,結合專業特點及培養要求,制定本學院專業潛質面試考核指標體系,擬定各部分的評分占比,細化各考核項的具體維度,並就各維度明確不同分數段的評分標準及依據。學院復試工作組需提前建立面試題庫,題目設計應充分考慮本學院專業潛質面試考核指標體系,命題類型及內容需全面考核考生專業潛質的各個維度。每位考生專業潛質面試時間不少於15分鐘。
(4)外語聽說測試由學院復試工作組組織,重在考查考生運用外語進行交流的能力,主要從發音的正確性、使用語言的準確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斷能力等方面進行測試。本項測試采取測試教師與考生問答或對話的形式進行,每位考生考試時間不少於5分鐘。
3.心理測試采取閉卷筆試形式,結果僅作參考,不計入總成績,本項考試由研究生院統壹組織。
4.體格檢查由校醫院組織,以兩級計分法即合格和不合格計。
5.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期間除參加上述各項內容的復試外,還須加試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由學院復試工作組負責組織,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復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為每門3小時,每門試卷滿分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