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昌平區法院***審結涉及交強險案件172起,該院通過調研發現,這172起案件中7成以上是保險公司作為被告,法院最終判決受害人損失全部由保險公司承擔的案件比例占64.46%。
尤其引人關註的是,這172起案件中,保險公司真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等相關規定,在強制保險金額範圍內對受害方損失自動賠償的比例非常低,只有0.826%。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秘書長王治超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2008年1月5日實施的《交強險理賠實務規程(2008)》,已明確規定了保險公司先行賠付的相關義務。昌平區法院0.826%的數據來自2007年的訴狀,以其概括交強險經營、服務的整體狀況,未必妥當。
但記者在調查采訪中發現,目前保險公司先行賠付的執行狀況的確不盡如人意。
“壹直都是車主先行墊付的。”小王是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職員,她的具體工作是提供交強險人傷類理賠服務。“我們要見到車主提供的相關憑證才能賠付。”
在北京壹家律師事務所供職的律師劉家輝也告訴記者,她手上正在處理的壹起有關交強險的案子,也是由車主為受害人自行墊付了5000元醫療費,而不是由保險公司先行賠付。[page]
“保險公司先行賠付,據我了解,目前執行狀況不是很理想。”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教授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達了類似的看法。
●落實救助基金或許有助於推動先行賠付
就保險公司先行賠付率低的問題,昌平區法院在司法建議中希望保監會加強對各個保險公司交強險先行賠付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督促保險公司積極進行交強險保險的先行理賠工作,並對違反規定者加大處罰力度。
要解決保險公司先行賠付難的問題,除了加強對保險公司的監督和管理,還應該找到問題的癥結所在。
“我們先行賠付了,如果賠付的金額超出了定損額,萬壹車主不歸還超額費用,就比較麻煩了。”小王告訴記者,在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若要討回費用,唯有訴諸法律。“為了降低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我們壹般是要見到相關憑證才給予賠付的。”
“如果能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保險公司先行賠付的問題也許就能迎刃而解。”郝演蘇解釋說,“基金先行墊付,對於保險公司而言,消除了支出超額賠償的風險;對於受害人而言,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對於車主而言,也減少了精神負擔。”
“遺憾的是,時至今日,這個基金的實施條例仍未出臺。”郝演蘇說。記者推算了壹下,從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實施,至今已過了四年有余。
在劉家輝看來,倘若衛生部門能建立相應的傷亡治療費用等級,也將有利於推動保險公司的先行賠付。“將交通事故的傷亡治療分門別類,每壹個等級對應壹定的醫療費。這樣,保險公司可以根據衛生部門的指導醫療費用有的放矢地進行預付費,而不用擔心支付超額費用。”
弊端二醫療費賠償限額過低
在昌平區法院發出的司法建議中,建議中國保監會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進行修改,刪去分類劃分責任限額的規定,最大限度地保障受害人在身體受到巨大傷害的情況下,經濟損失能夠得到賠償。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6座以下普通家用車的交強險保費為950元,總賠償限額為12.2萬元。根據交強險分類劃分責任限額的規定,12.2萬保額中,財產損失保險限額為0.2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萬元,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每類賠償金之間不能相互使用。
“如果傷者花費了5萬元醫療費,但僅有十級傷殘時,其傷殘賠償金為4萬多元,再加上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其他費用,傷者的總經濟損失不應少於10萬元。但最終保險公司僅賠償其1萬元醫療費和4萬多元傷殘金。這對在交通事故中受到傷害的壹方當事人來說是不公平的。”昌平區法院民二庭庭長陳文潔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就司法建議中提出“刪去分類劃分責任限額的規定”作出解釋。[page]
分類劃分責任限額的規定,同樣遭到了網友的炮轟。有網友分析認為,“同額保費,交強險保額低於商業險”。
有網友在論壇上這樣寫道:花近1000元買的交強險,修車費只有2000元,搶救費只有1萬元。如果買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交1000元保費,大概有5萬元的保障,而且無論是車損還是人傷都可以獲得賠償。
●取消分類劃分責任限額將導致保費上漲
采訪中,郝演蘇用“很難”兩個字來評價“取消分類劃分責任限額的規定”的司法建議。
“事故中,致傷的頻率大於死亡。若調高發生頻率大的由致傷引起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或者打通三類賠償金,勢必會增加賠償費用的發生,最終將引發保費的上升。”郝演蘇解釋說,“交強險作為壹種強制險,每輛機動車必須投保。調高保費,既要考慮壹手奧迪車主的支付能力,也要考慮三手奧拓車主的支付能力。從這個角度來說,分類劃分責任限額也是壹種公平的體現。”
“交強險作為壹種強制險,保證的是壹種最基本的需求。若覺得不能滿足實際需要,車主可以買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作為補充。”郝演蘇補充說。
對於網友拿交強險和商業險進行的PK,郝演蘇也給出了他的見解:“交強險保險的責任要寬,價格自然要高。商業險對於酒後駕車等非正常事件是不負責賠償的,而交強險還有壹個無責任賠償。”
弊端三理賠手續過於繁雜
發生事故時,能否只憑交強險標誌就可以索賠?答案是否定的。
“以醫藥費為例,索賠人要提供醫院的發票、用藥清單、護理費證明、誤工費證明、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三證的復印件。收到這些憑證後,我們將根據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進行核實,符合規定的,才進行賠付。”小王告訴記者,在自己的公司,索賠金額若超過5000元,上級公司將對相關材料作二次審核。“壹般我們對客戶承諾7個工作日。”
陳文潔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她對壹些當事人“交強險(索賠)手續繁瑣,條件苛刻,去找保險公司理賠,還不如直接去法院打官司”的說法頗感無奈。昌平區法院的司法建議中,也認為“涉及金額只有幾百元、幾千元的理賠案件,占用了本來就很緊張的司法資源。”由此,昌平區法院建議中國保監會“進壹步改進理賠程序,簡化理賠手續,方便當事人及時理賠。”
令人欣慰的是,9月23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了《關於進壹步改進交強險理賠服務質量的通知》,通知規定今後將實施交強險財產損失“互碰自賠”等理賠簡化、創新機制。“兩輛車相撞,不用到對方公司索賠,可以直接到自己投保的公司領取賠償。”王治超接受媒體采訪時如此解釋。他透露,明年還將有望實施“交強險理賠單證及索賠流程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