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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30 哲學的三個層次(舊作)

哲學的三個層次(舊作)

高曠

?哲學有三個層面。第壹層面,是哲學作為壹種語言文字、符號圖形(陰陽魚、八卦圖等)的存在。其次,是哲學作為壹種概念或者說意識形態的動態存在,表現為浩如煙海的語言文字符號圖形解讀與證明,西方哲學、中國的《莊子》與《道德經》、佛經的般若部等等。最後壹層,也是最重要的壹層,可以說是獨立於語言文字符號圖形概念意識之外的畢竟實相與智慧:不墮名相,脫出義理(邏輯),自性如如。

?1、第壹層,哲學作為壹種語言文字符號圖形的存在。

? 文以載道,但語言文字符號圖形概念本身不是道(法則本身),只是交流傳播學習的符號、方式、工具、方便;真理(規律、法則)掩藏在現象、符號背後。這個道理等同於數學運算中符號與公式,不在物理現象的實踐中運用,只能是紙上談兵,空中樓閣,壹種幹慧(無水的河床)。

? 2、第二層,哲學的重新解讀

2、1 我所認為的哲學含義及意義哲從折從口;折有回、轉、返之意。哲學就是反思、懷疑的形而上(語言文字、符號或圖形)的總結。佛教禪宗認為,小疑小悟,大疑大悟,無疑不悟。

哲學往大處說,就是反思、懷疑當前的現象、當下的存在、當然的道理,進而追思、追尋本質、本體、本來,發現、發明溯源、返本、歸真之路,是謂道解;哲學往小處說,就是尋求使當時、當地、當前、當下、當體更為安定、平衡、穩妥、和諧的指導思想與方法,是謂器用。

?2、2 哲學最基本的規律、法則或者說是公式

這個公式,在現代哲學語境下,就是矛盾對立並且動態的統壹;在儒學語境下就是“執其兩端(矛、盾)而守中間”的中庸之道;在《道德經》語境下,就是為無為的守中之道;在《易經》語境下,就是陰陽兩儀互為根本的太極之道;在佛教語境下,就是不墮兩邊(有無、是非、對錯------)、中亦不落的般若中道。究其根本,實則意壹名異。

?從哲學史角度上來說,兩三千年前的中國和印度,哲學理論的著述與應用已經相當深刻與成熟了。說中國無哲學,純粹是知瓢不知葫蘆的假在行。

?2、3?各自公式的適用範圍

矛盾統壹法則本身並沒有高低深淺,只是證悟、理解和應用的深度和廣度有差別。馬克思主義認為,矛盾具有普遍性;矛盾存在於壹切事物中,事事有矛盾,時時有矛盾。筆者補充壹下:壹切物、事、理兼具矛盾對立統壹,也就是說,矛盾對立統壹,縱橫內外,涵蓋無間。

?儒學的中庸之道很大程度上只是落腳於人文、倫理,應用在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而《道德經》、《易經》、佛經則涵蓋天、地、人,乃至於壹切的。最圓融、最具代表性的是佛經,例如,《心經》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也就是說,現象(物相)、生命意識體的覺受、思維能力、行為、意識分別無不涵蓋矛盾統壹中,更不用說生命意識體的衍生物,諸如語言文字圖形符號、哲理、實踐、宗教本身;並且幾乎所有的經、論,都貫穿著矛盾統壹哲學,是謂般若中道。譬如,《圓覺經》:圓覺非作得非任有,非止非滅;《金剛經》雲: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

?2.4 矛盾對立動態統壹的大起底

?壹切的本質,用二元論來說就是:體用不分、根塵無二、心物壹元、人天合壹;用壹元論解說就是:道、太極、太初、原始、自性、本來、本質。

?人類作為生命意識體壹種,既然混沌已開、分別心動、萬象既生、言文粉飾,我們也不妨立處即真、分析分析。

?2.4.1自然物系統之間及物自體內在的哲學關系

?如果把宇宙當做壹個整體來看,基於萬有引力與斥力(矛盾對立),太陽系與其它星系保持各自適當的運動與距離(平衡、統壹)。

?太陽與地球之間、地球與月亮之間通過萬有引力提供的向心力,既保持了各自的運動,也維持它們之間的隸屬關系(統壹)。

物自體之間也存在著矛盾對立統壹的動態哲學關系。

原子世界裏,正電(質子所帶)與負電(電子所帶)之間的引力為高速運轉的電子提供了向心力,從而保持了原子核與電子之間的對立統壹關系,維持了原子的整體現象的存在。

顯為陽,密為陰。任何事物表相、功能、特征都與其內部結構之間,都是顯與隱的對立統壹關系。譬如電腦、手機,表面的特征、傳播、運算、顯示等功能為陽,而工作原理、軟件、機械配置為陰,二者是統壹的關系,是壹個物體的兩個方面。

本質上,任何物、事、理之間的關系、聯系都是因為格式化、方便認識與管理化(也就是所謂的科學化),而人為分別、分檔、分開、分化的。絕對意義上,壹切的關系都是密不可分的。

?2、4、2?地球與人類的哲學關系

地球因為有適應人類生存的水、光、空氣、壓力、溫度、食物,人類(還有其它生物)才得以在地球上生存。從這個意義上說,地球是人類的母親,人類為地球所生養,地球為人類所依存;人類與地球之間應該是和諧***存、***處(統壹)的關系。

? 但是,人類的欲望決定了不會聽任地球所提供的自然條件的束縛與選擇,總是想盡千方百計,充分利用自己的小智小慧,假(借)於物理知識與工具改造生存環境。

?但是,始終不要忘了,人類是地球的人類!過度的開發與改造地球資源,必然導致了人類與地球資源之間的矛盾、對立。維持人類與地球的自然平衡(統壹),人類不情願;那麽,打破人類與地球的自然平衡,人類想成為主導方,地球也未必答應,未必不強烈報復!

?畢竟,人類的生理、心理承受力是有壹定限度的;環境的惡化,承受不起的最終是人類自己!地球創造了人類,也會毀滅人類;根本上是人類自己毀滅了自己。

該方面的哲學總結:動則有咎,害益並行;缺乏哲思,科技帶來的實惠與災難將成正比;科學技術不僅僅會制造醫藥和高明的醫療器械,還會殘留各種各樣的汙染,還能制造駭人聽聞的殺傷性武器,乃至毀滅地球,防不勝防;發展不可避免的走向二律反背,而且越來越凸顯;物(理)極必反。

? 2.4.3 人與社會的哲學關系

只要是壹個正常的人,從骨子裏來說,是拒絕束縛、約束、制約的,渴望獨立自由乃至無限獨立自由(其實是任性所為),但是,又為什麽不得不融入名韁利鎖、倫綱法網的大社會呢?

? 人與社會的最初結合是源於人的生理與自然的關系。原始時期,個人或壹個男女組合安然生活的能力非常有限,為了生存與繁衍,不得不與眾多的人合作、分工,形成各種社會關系。

現代人與社會的融合更多的是基於心理關系。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個體的生存已經不再是最大的威脅。節節攀升的生理欲望(美食、美色)與心理需求(英名、財富、權力)促使人與人之間發生更復雜的社會關系,雖然有時候得不償失,身心具疲,亦癡之不回。

?總起來說,人與社會的關系也是矛盾對立統壹的哲學關系。該方面的哲學總結:欲望與自由自主成反比;沒有付出就沒有回報;有舍才有得;風險與利益成正比;貶低是買家,褒揚是賣家;溺愛和嚴懲同樣是處於關愛;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利人者利己,害人者害己。

2.4.4人生理、生活的哲學

人(包括其它動物)自身的生理也是壹個相當狹窄的動態平衡系統。人體各部分體液的酸堿度必須保持在其適當的範圍內,血壓也必須相對穩定,體溫也必須相對衡定…… 人體才能正常運轉,各項指標向任何壹端(矛或盾)哪怕是略微傾斜,都是悲催的。

? 也因此,幾乎所有的是非、好壞、善惡等等標準都是圍繞是否有益於人類的生理與心理健康來界定的。

在生活中,壹個不懂哲學為何物的人,憑經驗也知道:不吃餓死,吃過了撐死;溫度高了熱死,溫度低了凍死;過胖易得病,過瘦營養不良;醫藥能救人也能殺人;過猶不及等等,這是由人類的感功、生理承受力恒定值所決定的,感覺良好的存在決定著什麽是“真道理”、“硬道理”,哪怕是壹時的、壹息的、短視的。在純粹生理方面,人與動物幾乎沒有什麽兩樣。

總得說來,生理、生活哲學其實就是把握“度”的經驗哲學,當然也符合矛盾對立統壹法則。

?2.4.5 自然界生物之間的哲學關系

?草原上的獅子與被捕食者是對立(矛盾)的關系,在沒有人為幹預的情況下,同樣能在數量上、體能上保持相對的、動態的平衡(統壹)。

?草原上的植物與植食者之間的關系如此,乃至於,植物與自身周邊環境間的關系也是如此。當周圍環境幹旱時,植株結食少,且提前完成壹個生命周期;當周圍環境適宜時,植株高大,結實多,且生命周期延長。在生物學上,這種現象解讀為植物的應激性與被動的適應性,在哲學上則解讀為二者的此長彼消的陰陽對立統壹性。

微生物與大生物之間的關系也是如此,彼此相互依賴,也相互侵蝕。

?2.4.6認識論的哲學關系

? 從拙作《人能否客觀、公正地體驗、認知世界?》可以看到,壹般意義上的人認識世界的能力是相當有限與無奈的,因為人類意識都是基於人類感覺器官意義上的認識,都是立處即真的認識,只是相對於人類的“真實”認識,而不是絕對客觀、公正的認識,即便是有物理技術的幫助也不能改變這個局面。

那麽,人類真得就不能夠獲取客觀世界的真相了嗎?不,智慧圓融的先哲們早就給我們提供了新的視角與方法,只是我們不相信罷了。

? 佛教認為,壹切物、事、理皆無自性,也就是說,沒有它自己的什麽性質;它的所謂性質都是源於他者的比對與界定。

?3?語言文字符號圖形概念無用性與有用性

宇宙萬有不是以語言文字符號圖形概念(以下簡稱語符)的存在而存在的,語符只是人類互通信息的壹種工具,是人類現象的衍生物。

創造語符之初的本意就是用它來指代、會意,以便於溝通,也等於說語符本身都是譬喻,所以,語符即使堆積成山也逃不出譬喻的本質,而不會是實質;譬喻永遠是在譬喻,真相永遠是真相。

如實、實相與語符之間有兩道障礙永遠不可逾越:壹如實、實相與意識體所處的境界之間的障礙;二意識體所處的境界與語符之間的障礙。

? 《道德經》雲: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 《金剛經》雲: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又,佛陀說法四十九年,最後言壹字未說,就是避免眾生為語符所誤。

?對於人類而言,道理非語符不便傳遞,但語符終究非是實相,實相是事實本身、不可言喻。正所謂:以指指月,指終不是月。

所以說,壹切物、事、理兼具矛盾對立統壹,也就是說,矛盾對立統壹,縱橫內外,涵蓋無間。

?4 總之,壹個系統的哲學過程(實相、智慧),就是壹個建立(意識概念)工具、使用工具、放下工具的過程。

?《金剛經》雲: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