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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人大代表工作調研報告怎麽寫

踐行科學發展觀提高人大監督水平

近兩年來,隨著監督法的頒布實施,人大監督工作進入了壹個嶄新的歷史階段。新形勢表明,作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民代表大會依法行使監督權將逐步成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工作重點。為紮實推進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加強和改進人大監督工作,我們結合縣委學習實踐活動開展調研。

總體工作方案的安排,會同縣人大常委會部分組成人員和縣直有關部門負責同誌,於2009年4月9日至5月6日對縣鄉人大監督工作進行了為期近壹個月的專題調研。

壹個

在過去的壹個月裏,調研組召開了征求意見座談會,紀委、監察局、法院、檢察院、發改局、財政局、公安局、司法局和信訪局等20多個部門參加了座談會。10多名省、州、縣人大代表參加了座談會,座談會先後深入平湖、卡普、廟兒河、崖州、通州、老鼠倉等鄉鎮。

調研組通過縣級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自查、走訪人大代表、聽取幹部群眾意見、觀摩基層人大建設和工作等方式,調研了縣鄉兩級人大監督工作的主要做法、程序、制度建設和職能作用。近年來,中央和省、地、縣委高度重視人大工作,進壹步加強對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領導,積極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行職權,先後作出關於進壹步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決定。特別是監督法頒布實施以來,對人大監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縣人大常委會和鄉鎮人大貫徹實施監察法和有關決定,立足發展大局,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充分發揮監督職能,促進了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初步成效。壹是監督意識明顯增強。通過實施監督法、加大監督力度,各級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的自覺性、主動性、積極性逐步提高,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強化監督的意識不斷增強。二是監管的目標更加明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推動和促進發展作為壹切工作的共同目標,進壹步明確了NPC監察在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三是監督內容更加具體。把監督實效作為巡察工作的主要標準,使監督事項更加突出、更具專題性、階段性和及時性。四是監督質量得到提升。通過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和總結,突出監督重點,改進監督方式,註重監督實效,使監督既註重程序又註重實質,既註重結果的確定又註重過程的改進。

換屆以來,縣人大常委會在中共* *縣委的領導下,依法有效行使監督職權,保障了憲法和法律在我縣的實施,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

(壹)監督——體現為民服務中心。

聚焦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是監督工作的根本主題。

2.履行保障和改善民生職責。壹是密切關註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通過調查、視察和檢查聽取和收集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對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作出決議、決定或審議意見。

項目。例如,已督促縣農業部門解決塘邊鎮雜交玉米種子質量問題,縣國土部門辦理了白龍鄉土地使用證的執行工作,縣水利部門解決了崖州鎮人畜飲水安全問題。二是強化監督代表提出的建議。通過采取會議交辦、現場督辦和聽取辦理情況(二)督辦——著力改進完善工作。

把改進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機制、加強自身建設作為提高監管水平的前提和基礎。1.改進監督方式。壹是監督環節突出壹個“實”字。為規範審議程序,試行“壹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審議表決制度,先後審議表決“壹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65份。其中,縣林業局關於《森林法》實施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情況的報告和縣發改局“十壹五”規劃中期評估報告未通過第壹次審議,而是落實常委會審議意見後重新審議。“表決制”的實踐使審議環節更加突出和實質性,審議結果更加體現會議的合法性、程序性和嚴肅性。二是監督渠道把握壹個“寬”字。將政府職能部門工作評價拓展為監督的有效方式,綜合運用檢查調研、座談交流、個別走訪、民主測評、征求意見等形式,幫助被評價部門發現問題、加強整改、推動工作。三是監管模式追求壹個“活”字。他善於統壹集體行使職權與個人履行職責的關系。在監督壹些重大問題、重點建議和重大信訪事項時,他采取代表會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形式進行調查了解,需要進壹步監督的事項由常委會會議或主任會議監督落實,使監督手段更加有效,能夠更有效地解決問題。

2.完善監督機制。壹是建立健全監督議事機制。制定了《* *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暫行辦法》《議事規則》《人事任免暫行辦法》《財政預算監督暫行辦法》。二是建立健全監督工作機制。制定了《* *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意見監督暫行辦法》和《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暫行辦法》,進壹步明確了監督單位和承辦機關的具體職責。三是建立健全協調聯系工作機制。制定了《* *縣人大常委會聯系人大代表暫行辦法》《指導聯系鄉鎮人大工作暫行辦法》《聯系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工作暫行辦法》,使常委會與人大代表、鄉鎮人大代表、縣“壹府兩院”的聯系溝通更加規範有效。四是建立健全監督公開工作機制。制定常委會列席規則,規範邀請公民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定期會議,進壹步拓寬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渠道,增強NPC監督公開透明。五是建立健全組織管理工作機制。制定了《常委會組成人員守則》《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本級人大代表辦法》,為規範常委會組織制度建設、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提供了制度保障。

3.強化質量監管。壹是加強學習培訓。各種形式的組織開展了政策理論的專題學習和討論,法律法規和NPC制度理論的專題培訓,組織了出國考察,並推出了在線NPC工作專欄。舉辦了6次培訓班和業務講座,50名政府官員參加了各種培訓和訪問,新聞媒體采用了65,438+046篇理論文章和新聞文章。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政府官員的履職水平進壹步提高。二是加強工作作風建設。我們經常組織幹部職工深入基層,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實踐活動,積極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幫助基層辦實事50余件,落實幫扶款物45萬余元,進壹步拉近了NPC幹群距離,增強了幹群履職意識。三是加強隊伍管理。充分認識做好機關工作的重要性,推進機關績效考核機制建設,註重發揮機關工作職能和參謀助手作用,積極為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提供服務。

監督----註重代表的作用。

把發揮人大代表作用作為提高監督能力的重點和關鍵,讓監督過程更能體現民主、民意和民權。

2.邀請代表參加會議和活動。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已經形成了壹項經常性的工作制度。根據每次會議的議程,結合代表的專業特點和個人意願,邀請相關領域和熟悉情況的6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在開展執法檢查、專題調研等活動中,現場邀請人大代表,累計邀請120余人次參加活動。活動中,代表們提出了許多好的意見和建議,對提高審議質量和監督實效發揮了重要作用。

3.組織代表集中視察調研。先後組織5次不同規模的省、州、縣人大集中視察調研,參加代表270余人次,深入全縣19個鄉鎮和部分學校、企業、社區,重點圍繞我縣重大項目建設、新農村建設、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旅遊業發展、小城鎮建設、扶貧開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林權制度改革等方面開展調研。每位視察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均交由省、州、縣人民政府研究處理,進壹步發揮了NPC代表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總的來看,NPC的監督力度進壹步加強,監督意識、監督手段和監督實效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在調研過程中,我們也清醒認識到,監督離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本質要求仍是薄弱環節,與形勢發展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差距。目前還存在壹些不容忽視的困難和問題,影響了NPC監督職能的發揮。

(壹)從監管理念看,存在認識混亂。對NPC監督重要性的認識有待進壹步提高,主要表現在:壹方面,作為監督主體,主動監督意識不強,仍存在“黨委不點頭不能監督;政府不高興,不方便監管;遇到大問題不敢監督,對人大監督能發揮多大作用、權力多大合適的困惑,我想的更多是支持和配合,少了監督和制約;受傳統思維和社會輿論影響,仍存在“船到碼頭車到站難退居二線”的消極心態。另壹方面,作為被監督人,他還缺乏自覺接受監督的觀念,對NPC監督的法律地位和權力認識模糊。他認為NPC監管是例行公事、吹毛求疵、否定工作,沒有引起根本重視。兩方面的認知偏差影響了監督職能的發揮,使監督工作處於被動局面。

(2)從監管體制來看,關系需要理順。由於中國政治體制改革滯後於經濟體制改革,目前黨和國家機關的壹些運行機制尚未完全理順,這在壹定程度上影響了NPC的監督職能。第壹,NPC和黨委的關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監督對象是本級人民政府查字典示範網(FANWEN.CHAZIDIAN.COM)

、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在實踐中,由於黨和政府的職能沒有真正分開,很多工作是由黨委決定和政府處理,或者黨委和政府共同決策。作為接受黨委領導和監督政府工作的人大常委會,很容易陷入“兩難”境地,導致NPC的監督束手束腳,難以深入開展工作。而且,目前我縣仍有13名鄉鎮人大主席兼任黨委書記,而黨委書記處於“壹把手”位置,無法從時間和精力上兼顧人大工作,這是影響基層人大監督的主要原因之壹。二是全國人大與“壹府兩院”的關系。政府應當接受上級黨委、人民政府的領導,執行上級人民政府的決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也要接受上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領導和監督,公、檢、法等審判機關也要接受黨委政法委的直接領導,這涉及多層次的監督,給NPC的監督帶來壹定困難。值得註意的是,在鄉鎮,考慮到黨委書記工作任務重,配備了鄉鎮人大專職副主席,但實際情況是普遍存在專職不專的現象。幾乎所有的鄉鎮人大專職副主席都參加了政府工作,把大部分精力放在黨委和政府中心工作上,很少有時間和精力顧及專職人大的工作,這也成為基層人大監督的難題。三是人大與政府垂直管理部門的關系。壹些與人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如工商、土地、稅務、質監、食藥監等職能部門,實行垂直領導和管理,在行政關系上基本與地方政府脫離。然而,這些部門的工作仍然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國人大如何對政府部門進行監督也需要體制上的合理化。

(三)從監督效果看,實際效果不夠明顯。受體制機制等多種因素制約,質量不高、監督不力仍是亟待解決的問題。壹是程序監督多,實質監督少。例如,對計劃、預算和重大項目規劃的監督大多遵循法定審查程序。各項指標是否科學合理,難以深入審查。作出的審議意見相對原則、籠統,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使監督流於形式,缺乏權威性和嚴肅性。二是壹般監督多,專項監督少。例如,在聽取和審議“壹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時,更多關註監督範圍較廣,導致監督重點不夠突出;在確定審議議題時,更註重對整體工作的監督,使得議題要點不夠明顯,客觀上形成了“綜合性”,壹定程度上影響了監督效果。第三,彈性監管多,剛性監管少。更加註重監督形式的嚴肅性和程序的合法性,對壹些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敏感問題、焦點問題缺乏深入了解和相關處置措施,使監督無法體現應有的力度和實效。四是提示性監督多,強制性監督少。審查報告、執法檢查、述職、視察和調查被廣泛使用,對存在和發現的問題基本上以意見和建議的方式督促解決,很少使用詢問、特定問題調查、免職和罷免等強制性監督方法。在無法決定監督結果的情況下,只註意幫助改進流程。

(四)從監督程序的角度看,制度仍有欠缺。監察法的頒布實施促進了NPC監察工作的法制化和規範化。但是,面對形勢的發展和監管的實際需要,還需要不斷改進和完善。有些規定過於原則,監管標準不統壹,強制性特征不足,因此在執行中存在許多困難。如果聽取和審議“壹府兩院”工作報告,未經批準的報告如何處理,法律規定不夠具體;此外,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法律監督手段也存在類似情形。縣人大常委會改革創新的壹些監督形式因條件不成熟而未以規範形式實施,相關制度和程序缺乏保障,對探索建立有效監督機制也造成壹定影響。

(五)從監督能力看,組織缺乏保障。隨著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程的加快,人大監督任務日益繁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顯然難以應對龐大的政府及其部門、法院和檢察院。首先,缺乏監管專業人才。常委會組成人員構成不合理,專職委員比例較低,相當壹部分委員為兼職,難以集中精力開展人大工作,影響了監督工作的有效開展;二是監督機構設置不合理。常委會內設工作機構是常委會監督職能的實際執行者和具體操作者,但仍存在缺員少名等問題。目前內設工作機構為“五委壹辦”。除辦公室外,每個工委只有壹個人(主任或副主任),可以說既是具體工作者,又是分管領導的秘書,有時還需要當辦公室打字員;由於省、州兩級人大沒有明確規定縣級人大設立機構的名稱、數量和編號,各縣設立機構的名稱、數量和編號根據具體情況不統壹。反映到鄉鎮人大,除專職副主席外沒有專職秘書(114)。雖然縣委組織部多次確定兼職人員,但由於人事變動頻繁,沒有多余的人員編制,現在大多數鎮村都是自行確定臨時兼職書記。三是代表整體素質不高。在全國人大換屆選舉中,由於代表階層和結構比例的制約,沒有充分考慮代表參與國家事務管理的能力,導致大量代表素質低下。除幹部外,51.7%的代表是以農民為主體的基層人大代表,履職能力較差。

針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緊緊圍繞科學發展觀要求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使監督工作全過程更好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壹是突出“發展”主題,堅持服務大局。自覺支持黨委統籌兼顧、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牢固樹立發展是第壹要務的理念,使人大監督更加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更好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二是突出“民生”核心,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監督為民理念,督促“壹府兩院”通過人大有效監督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使人大監督更好體現科學發展觀的內涵;三是突出“創新”思路,持之以恒改進工作。牢固樹立創新理念,發揮NPC監督優勢,不斷改進和完善監督方法,提高監督能力和水平,使NPC監督更加符合科學發展觀。通過調研,我們深刻認識到,提高NPC監督水平的關鍵是解決好“監督什麽、如何監督、怎樣監督”的問題,既要註重結果的變化,也要註重過程的改進。我們建議:

(1)科學確定監管重點。首先是嚴格控制選題過程。基於公開透明原則和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方式,明確選題程序為:面向社會,從代表、群眾和社會各界普遍關註和反映的問題中廣泛選取監督選題;主任會議初步確定了全年監督重點;相關工作委員會提出了具體建議;做

辦公室擬訂年度監督計劃(草案);就監督計劃(草案)向社會征求意見;主任會議討論確定年度監督計劃(草案);向縣委報告年度監督計劃(草案);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確定年度監督計劃;通知全體代表並向社會公布年度監督計劃;繼續收集代表和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聽取合理意見,個別調整和完善年度監督計劃。使選題的確定既整合社情民意,又把握本地區的監督重點。二是拓寬選題範圍。要采取“請進來”和“走出去”的方式,以接待信訪和來訪代表為切入點,加強NPC信訪工作,全面分析信訪動態,把群眾反映的問題與NPC監督的重點有機統壹起來。定期走訪聯系NPC代表,調動代表參與國家事務管理的積極性,收集更多監督議題,進壹步明確NPC常委會的監督對象,為制定年度監督計劃提供更多議題資源。

(二)創新改進監管方式。壹是精簡常委會會議議題。從抓重點、抓專題、增實效的原則出發,每次會議前,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要對某些方面的工作進行深入調研了解,對會議議題進行二次篩選,提出專項審議方案,重點從整體工作中選重點、從整體工作中選難點,提高常委會會議審議的針對性。二是改進檢查排查方式,采取明察與暗訪、計劃與隨機抽樣相結合的方式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突出調研重點,逐步由綜合調研向專題調研轉變,專題調研報告要納入會議審議,成為決議、決定或審議意見的主要依據;選擇壹兩個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群眾反映強烈、社會普遍關註的問題進行調研,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建議,增強監督實效。根據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和常委會2009年工作要點安排,圍繞戰略發展大局,確定了推進新農村建設專題調研課題;圍繞農村改革發展,確定了種植業生產、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畜牧業發展等研究課題。聚焦社會事業發展,確定了加快落實教育“兩基”任務的調研課題,並向縣委學習實踐活動領導小組推薦了大力推動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狠抓投資發展環境治理優化等縣領導調研課題。三是規範重大事項提交審理機制。常委會每年以文件形式通知“壹府兩院”,“壹府兩院”報告當年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重大事項,規定凡具有壹定投資規模的政府投資項目均需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批準,以規範重大事項審議程序。四是探索建立公開監督機制,充分利用互聯網、電視、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布重大事項監督過程,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建議,接受代表和群眾監督。加強審計、監察等行政監督成果運用。對於涉及民生的重點問題,可以通過召開座談會、聽證會等方式拓寬監督渠道,搭建更加直接有效的監督平臺。

(3)優化拓寬監督渠道。壹是加強人大與“壹府兩院”的信息溝通,建立健全工作報告制度、政府信息通報制度、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和代表建議承辦制度。二是暢通NPC及其常委會與社會的溝通渠道,完善代表建議辦理和信訪制度,使NPC的監督建立在廣泛的民意基礎上。堅持公民列席常委會會議制度,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監督。三是公開議事日程和結果,接受代表和群眾監督。四是充分發揮代表直接監督作用,深入開展政府部門工作評議和代表述職評議,堅持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代表列席常委會制度,組織代表參加執法檢查、專題調研、專項視察等。,從而充分發揮代表作為監督主體的作用。

(4)完善監督機制。壹是對常委會現有制度進行全面清理整合,根據監察法規定,對不適應監督需要的條款進行刪減,對不適應監督要求的部分進行補充修改,對需要進壹步明確的事項進行細化完善,使各項工作制度更加規範、更具操作性。第二,如果現有的監督方式尚未形成體系,應根據NPC制度的規範化要求,借鑒發達地區的實踐經驗,逐步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制度,確保常委會的每壹項監督程序都有章可循。三是加強對“壹府兩院”及其工作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常委會制度規定的監督檢查,特別是對實體法執行情況的監督,避免類似丙肝事件的發生,使監督工作始終堅持依法和按程序進行,並對不執行法規和不履行職責的案件作出具體決定,確保了監督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5)加強執行監督和審查。壹是建立會議督辦落實機制。常委會作出決議、決定或者形成審議意見後,需要成立由聯系有關工作的常委會副主任、有關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和委員組成的會議監督工作組,負責監督落實。對涉及面廣、問題多、影響大的工作,督導工作組將加強與“壹府兩院”及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及時交換意見,進壹步形成對會議要求的共識,增強研究處理決議、決定、審議意見的自覺性。二是建立跟蹤、協調和監督機制。在監督過程中加強調研跟蹤,對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主任會議反饋,並根據工作開展情況對“壹府兩院”及相關部門的工作提出新要求,使監督方和被監督方圍繞推動工作的目標形成良性互動。三是建立實施效果評價機制。在聽取和審議“壹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的基礎上,還應對會議決議、決定或審議意見的落實結果進行表決,明確表決不能通過的處置方式,使“壹府兩院”積極落實決議、決定和審議意見,逐步實現全過程主動有效監督。四是依法啟動監督處置。審議報告不通過,常委會的決議、決定或者審議意見得不到落實,落實不力,落實效果不好。對常委會多次監督落實的,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具體情況采取質詢、詢問、特定問題調查、免職、罷免等強制性監督手段,切實增強監督實效。

(六)著力提升監管能力。首先,我們必須努力學習,加強素質。在學習方法上,要把集中學習與業余自學相結合,把專題研討培訓與講課檢查相結合,把理論知識學習與履職知識學習相結合,把學習實踐活動與履行NPC監督職能相結合。研究對象和範圍應包括全國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大機關工作人員。針對不同對象采取不同方式開展學習,不斷增強依法履職能力。二是轉變工作作風,推動改進。只有深入基層、深入實際,傾聽群眾意見、集中群眾智慧、反映群眾意願、問計於民,才能有效提高人大監督水平。三是講團結,添活力。顧全大局,加強團結,充分發揚民主,同心同德,政治上、工作上同心同德。

只有同步形成工作活力,才能在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