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權、教養、隸屬關系或者其他類似關系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從重處罰。嚴重者甚至會被降職辭退。嚴重者甚至會被開除公職,永不錄用。不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沒有相關處罰規定,不涉及刑事責任和行政處罰。但如果雙方因為出軌而離婚,女方有權要求男方經濟賠償。
領導幹部應當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1.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和國家領導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的;
2.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3、挑撥和破壞民族關系,參與民族分裂活動或者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
4、不承擔責任,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5.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的;
6.壓制或者打擊報復批評、控告、檢舉和控告的;
7、弄虛作假,誤導和欺騙領導和公眾的;
8.貪汙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9、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資產;
10,濫用職權,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
綜上,領導幹部有婚外情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法律依據: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
公務員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壹)拒絕承擔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
(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