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正確處理效率與公平的關系,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相協調的基本制度安排,加大稅收、社會保障和轉移支付調節力度,提高精準度,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合理調節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促進社會公平。
要提高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包容性,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增強區域發展均衡性,加強行業發展協調性,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要著力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把握重點、精準施策,推動更多低收入人群進入中等收入行列。要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大普惠性人力資本投入,完善養老和醫療保障體系、兜底救助體系、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要加強對高收入的調節調節,依法保護合法收入,合理調節過高收入,鼓勵高收入人群和企業更多地回報社會。清理和規範不合理收入,整頓收入分配秩序,堅決取締非法收入。既要保護產權和知識產權,保護合法財富,又要促進各種資本規範健康發展。要促進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加強促進共同富裕的輿論引導,為促進共同富裕提供良好的輿論環境。要促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