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成立東蒙人民自治政府,以興安、哲裏木、昭烏達、卓索圖四盟、呼倫貝爾、布塔布、伊克民安、齊齊哈爾、蘇魯克為轄區,“實行高度民族自治”和“建設自由平等的民主政治”,成立東蒙人民自治軍,統率內蒙古東部所有蒙古民族武裝力量。2月15日,東蒙古國人民自治政府選舉產生了15名政府成員,博彥曼都當選為政府主席,馬尼巴達拉為副主席,哈芬加為秘書長。選舉由哈豐加和特木爾巴甘等45人組成的政府“小呼拉爾”;成立了四個政府部門和三個部門。
東蒙人民代表大會預備會議在興安盟王葉寺(今烏蘭浩特)舉行。會議研究了籌建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的有關事宜。與此同時,原有的行政管理體制也發生了變化,只是興安、哲裏木、昭烏達、卓索圖蒙和呼倫貝爾被更名為省,文娜牧仁省也被劃入原東部的興安省。
政府正式成立。民國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5月25日,撤銷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成立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成立興安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