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在日常工作中應當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制度,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制度,做好出納工作,才能確保會計核算的正常進行。
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單位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相關賬戶,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和相關票據的總稱。廣義而言,只要是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托管和核算,就屬於出納。但由於各單位的經濟業務範圍、工作性質不同,所以其職責和任務也各不相同。狹義的出納僅指單位會計部門專門從事出納工作的崗位或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