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車輛駕駛人涉嫌不避讓救護車,將面臨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1.交警將及時消除因主動避讓造成的交通違法行為,如越線、不按導向車道行駛、占用公交專用道、占用非機動車道等。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阻礙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5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交通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4.避讓救護車不僅是壹種責任,也是壹種法律義務。責任對應道德意識,法律義務對應法律約束。質量是壹個問題,但質量不應與法律問題混為壹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