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信箱開放於學校師生員工,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人士,可以通過校長信箱就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反映相關情況。
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不屬於學校職權範圍內的,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冒充他人發惡意信息的,已通過其他途徑反映正在處理的問題和其他不適宜校長信箱處理的問題等內容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