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查詢山西財經大學官網得知,該學校老師沒有簽“非升即走”,而是3年簽壹次協議,違約要返還部分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
國內高校引入“非升即走”制度後,主要是以行政主導,普遍采取的是量化考核,以課題項目、科研經費、論文數量、影響因子、專利數量等來決定教師的去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