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如下:
1、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優秀、品學兼優、綜合實力強或取得優秀榮譽稱號的的高三畢業生;
2、在壹定領域具有學科特長,在各類比賽及競賽中獲得獎勵的考生;
3、高中階段在科技創新、發明方面有突出表現並獲得獎勵的考生。
對於學習成績沒有具體要求,壹般來說,各大高校都會給高中院校壹些自招的考試名額,這些名額按照高中課程成績和學科競賽來給予學生校薦,各高校給中學的校薦名額數量壹般是根據2012年中學取得自招加分資格的人數來定的。
擴展資料
自主招生入選考生在高考錄取時是可以享受優惠政策的,但考生的高考成績須高於其所在省(區市)試點高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壹般來說,降分優惠幅度非常大。部分優秀學生,可能獲得降至壹本線以下的優惠政策。
自主招生錄取人數控制在試點學校本年度招生計劃的5%以內,招生的名額用學校預留計劃,不占用分配給各省市的招生計劃指標。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