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汽本田汽車有限公司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的要求,向國家質檢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2015年9月15日起。
將2015年7月13日開始實施的飛度、思迪和鋒範轎車召回活動的車輛範圍擴大。
補充召回2007年1月4日至2011年12月30日之間生產的2007-2012款飛度牌(Fit)轎車、2007-2008款思迪牌(City)轎車、2009-2012款鋒範牌(City)轎車以及2011款理念S1牌(EVERUS)轎車,***計742493輛。
本次召回範圍擴大的原因是:部分車輛駕駛席氣囊在展開時,氣體發生器容器可能發生損壞,導致碎片飛出,可能傷及車內人員,存在安全隱患。
廣汽本田汽車有限公司將為擴大召回範圍內的車輛免費更換駕駛席氣囊氣體發生器,以消除安全隱患。
擴展資料:
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
第十九條 對實施召回的缺陷汽車產品,生產者應當及時采取修正或者補充標識、修理、更換、退貨等措施消除缺陷。生產者應當承擔消除缺陷的費用和必要的運送缺陷汽車產品的費用。
第二十四條 生產者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責令改正,處缺陷汽車產品貨值金額1%以上10%以下的罰款。
(壹)未停止生產、銷售或者進口缺陷汽車產品;
(二)隱瞞缺陷情況;
(三)經責令召回拒不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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