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樹立為教育教學和師生服務的思想,堅信每個人都能服務好。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執行學校校長會議、行政會議和校長的決定。
2、根據學校的工作目標和工作計劃,制定和實施我們的工作目標和工作計劃。期末認真總結匯報。全面落實學校《教職工管理規定》和《臨時工管理辦法》。負責總務部員工的管理,加強後勤人員的思想教育,關心後勤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技術培訓,合理安排他們的工作,並做好考核。
3.負責教學用品的采購、管理和供應,按計劃訂購和分發師生課本和教師辦公及教學用品,購買圖書、體育器材和醫療用品。建立學校財產的采購、驗收、征用、借出、掛失、報廢、調撥和倉庫管理制度。監督學校基本建設和校舍、桌椅的登記、分配、管理、購置和維修。
4.管理學校財產,負責校舍、桌椅等學校財產的基本建設、登記、管理、購置和維護,督促師生落實學校財產的使用和保管制度。
5.認真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管好財務,做好學生學雜費的收取工作,嚴格財經紀律,做好財務工作,定期編制學校經費預算並向校長辦公室報告執行情況,年底提交決算,嚴格辦理財務手續,管理財務檔案,嚴格采購制度,定期做好審計工作。
6、搞好師生福利,管好食堂、宿舍和後勤。
7、開展勤工儉學活動,做好師生參加勞動的後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