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為防止產品的發行日期被塗改,在填寫月份和日期時應註意:①月份為壹、二、壹,日期為壹至九、壹、二、三的,應在其前面加“零”;②如果日期是從1到19,要在前面加“1”。010個月零20天。
(3)出票人的簽名。出票人為單位的,為單位在銀行預留的與簽名壹致的財務專用章和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簽名或蓋章;出票人為個人的,應當是與個人在銀行預留的簽名壹致的簽名或者印鑒。
(4)根據支付結算辦法,收款人名稱可由出票人授權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