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劑政策與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調劑到我校研究生的考生須是本科以上學歷(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初試成績符合第壹誌願報考專業在A區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壹誌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壹學科門類範圍內。其中:調入應用統計(0252),須第壹誌願報考應用統計(0252)。調入審計(0257),須第壹誌願報考審計(0257)或會計(1253)。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壹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壹命題科目相同。
(5)第壹誌願報考工商管理、公***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6)第壹誌願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也不得調入該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