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企業職工退休條件現在執行的是《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規定》(國發[78]104號)文件的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1978年出臺的男60,女工50退休,在當時國家的生產力低下,勞動強度很大,考慮女性生理狀況,保護婦女,才決定的男女不同的退休年齡。
男女體力上差別比較大,而且女性上年紀之後大部分精力和體力下降速度明顯快於男性!